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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废旧电池有了依法“回家路” ——《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7月1日起施行

2020-7-8 23:26:34      点击:

《条例》规定

对废旧蓄电池应按照固体废物依法管理,不得随意丢弃。生态环境部门将严厉打击非法收集、非法拆解铅蓄电池和非法冶炼再生铅等环境违法行为,并督促7家试点单位进一步完善三级回收体系,确保今年底废铅蓄电池规范收集率达到40%以上。


我省电动自行车保有量3000多万辆,电池报废后将是极大的潜在污染源。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张明华介绍,铅蓄电池再生利用具有很高的资源和环境价值,但当前群众对废铅蓄电池是危险废物认识不够,生产企业回收价格优势不明显,导致部分废铅蓄电池流入非法收集点,违法收集拆解行为屡禁不止。条例》的正式施行,使电动自行车废旧电池处理有了规范指引和刚性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