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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坚持集约用地坚守耕地红线

2014-8-26 15:58:11      点击:
         宝鸡耕地面积36万公顷,人均耕地面积1.5亩,但耕地总量中坡地和旱地占比近70%,耕地总量不足、质量不高,建设用地占优补劣、占近补远等问题依然存在。特别是随着关天经济区副中心城市建设和工业化、城镇化以及农业产业化的加速推进,经济发展与保护耕地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我们比任何时候都要更加清醒地认识保护耕地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省的要求部署上来,坚持集约用地,坚守耕地红线,坚决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确保全市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


  坚持集约用地,坚守耕地红线,必须以优化布局为先。紧紧围绕关天经济区发展规划,按照布局集中、用地集约、产业集聚的思路,进一步优化国土开发空间布局。一要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充分利用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合理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利用结构,科学确定国土开发的规模、强度、结构、布局和时序。建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保障体系,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利用计划的控制作用,进一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二要完善城镇布局规划。结合关天副中心城市的战略定位,抢抓新型城镇化建设机遇,加快完善一主、三副五级城镇体系,严格划定城市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加快渭河两岸新型工业区、现代农业示范区、新型居民社区和生态景观示范区“四区”融合发展,构建科学合理的城镇体系。三要完善工业布局规划。按照“一轴两翼”的总体布局,加快建设渭河两岸百公里长廊和南北二山两条产业带,不断完善工业布局规划,促进国土开发在空间上的有序发展,确保到2015年,全市耕地保有量不少于353424公顷,基本农田不少于328600公顷。


  坚持集约用地,坚守耕地红线,必须以集约节约为要。一要推动“三个集中”,向集约要土地。以县城、重点镇和新型农村社区为重点,抓大并小,聚合发展,推动人口向城镇集中;以省级重点县域工业园为重点,引导新上项目按产业门类向园区集聚;以国家和省级现代农业园区为重点,推动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提高土地集约率。二要强化土地储备经营,向市场要土地。坚持“一次规划、整体开发、分批供地”和“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的原则,改进建设用地指标管理机制,除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外,其余用地全部按照招拍挂方式出让,推进土地资源市场化配置,提高土地产出比。三要盘活存量土地,向改革要土地。坚持眼睛向内,立足盘活挖潜,全面开展存量闲置土地、批而未供、供而未用土地专项清理,坚决杜绝圈而不建、闲而不用等行为。鼓励引导外来投资企业和项目建设单位,利用闲置、破产、停产或低效用地,尽量少占或不占用耕地,提高土地使用率。


  坚持集约用地,坚守耕地红线,必须以强化监管为重。强化监管是落实耕地数量和质量保护战略任务的重中之重。一要严格土地利用计划管控。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强化土地供给刚性,坚决控制高耗能、高排放和产能过剩行业用地,优先保障重大项目、重点工程以及基础设施、民生项目用地,积极探索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土地利用规划的“多规合一”,做好其他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二要加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以加速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科学发展为总领,加强对项目用地选址、产业政策、征地安置补偿和耕地占补平衡等内容的审查,把投资强度、容积率、产出效益、能源消耗和环境保护等要求作为土地供应的审批条件,对建设项目耕地占补平衡进行严格审查把关。三要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实行国土资源、资产监察并举,不断加大违法违规案件查处力度,坚决杜绝重复建设、违规建设、无序建设现象。


  坚持集约用地,坚守耕地红线,必须以落实责任为本。坚持目标与手段相统一,责任与义务相统一,量化任务,实化责任。一要落实共同责任。将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保护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补充耕地质量等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领导干部绩效考评体系,完善考核内容,健全评价标准,全面落实县、乡政府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主体责任以及政府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职责,实行刚性问责,确保责任落实。二要建立长效机制。在全面落实《宝鸡市基本农田保护办法》、《高标准基本农田整理办法》、《基本农田保护监督检查制度》和《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制》等制度的基础上,按照严格、规范、实效的要求,加快完善耕地保护长效机制。三要完善保护措施。全力做好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和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切实做到落地到户、上图入库、网上公布、接受监督,进一步明确保护责任、完善保护标识,不断改善耕作条件,扩大耕地保护成果。
 
 
来源: 陕西省国土资源厅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