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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新版排污证9月1日实施 未到期旧证仍可使用

2014-8-27 22:18:13      点击:

原标题:福建新版排污证9月1日实施 未到期旧证仍可使用

  《福建省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这也是福建省首次对企业“排污证”进行系统规范。这本证,也成为备受关注的“排污权交易”的身份证。与旧版的排污证不同,新版排污证对企业的污染物排放管理更加严格,规定载明的事项更多更细。

  在采访中,不少泉企担心对新版排污证实行一刀切。“有一定过渡期,不是9月1日开始就全部用新证。”泉州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解释,目前有效期内的旧版排污证还能正常使用,最长时限的还有3年时间。

  新证下月启用 管理更加严格

  按照规定,所有在福建省内直接、间接排污的生产企业和单位,都必须取得排污许可证,上面会载明企业的排污情况和废弃物回收处理情况。目前,泉州市拥有排污许可证的企业至少数千家,排污证的有效期为3年。

  而按照《办法》规定,新版排污证的必填项则增加很多,对企业的污染物排放管理更加严格。比如增加了“排污口的数量,各排污口的编号(名称)、位置,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浓度限值、总量控制指标、方式、去向以及其他排放的特殊要求;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及交易情况”等数十项新项目。对未按规定办理排污许可证变更手续且继续排放污染物的,《办法》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排放污染物,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新版排污许可证的有效期限为5年。

  “现在还没接到任何任何消息,是否9月1日之后一刀切?”福建省拉链同业商会会长、晋江群兴拉链有限公司董事长许书户告诉记者,目前拉链行业的排污工艺都被集中管理了,但是行业内仍然关心日益趋紧的环保政策。

  “有一定过渡期,不是9月1日开始就全部用新证。”泉州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解释,目前有效期内的旧版排污证还能正常使用,最长时限的还有3年时间。但是对于已经到期及新申请排污证的企业,就要按照新办法来实行。

  排污权交易凭证 涉八大试点行业

  新版排污证的另一项任务,则是作为即将实行的“排污权交易”的身份证。记者了解到,全省的排污权工作去年8月就已启动,目前有了较为完善的政策体系和文件。可交易排污权,可以简单理解为,单位都有一定的排污指标,而通过减排措施多出来的,可以通过交易、调剂等形式,转移给其他排污单位使用。

  根据政策,目前确定的8个试点行业,分别是造纸、水泥、皮革、合成革与人造革、建筑陶瓷、火电、合成氨、平板玻璃等行业,总量指标的进出增减都必须通过交易;新(扩、改)建项目的新增4项污染物总量指标,不再实行总量指标调剂,而要通过交易取得。

  “第一例交易的正在努力协调当中。”泉州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新的排污管理体系的梳理,要求企业在运营过程当中更加自觉地对污染物进行处理,加大投入。而排污权交易的实施,则是要鼓励排污单位采用先进的技术、管理手段,持续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据悉,削减的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确认后,可以储存以供自身发展使用,也可以有偿转让。


来源:东方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