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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 “要罚就要罚得倾家荡产”

2014-3-27 7:28:25      点击:


昨日,广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召开分组会议,在审议《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时,违法成本过低问题成为委员们关注的焦点,有委员提议,对于违法排污行为,要罚就要罚得倾家荡产。

  违法排污要罚得倾家荡产
  违法成本过低的问题一直受到各界诟病。在此次常委会会议召开前的通气会上,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规处副处长袁峻曾对环保条例处罚力度问题进行解释,称其中按日加罚的规定比较有震慑力,希望对违法行为有更大处罚力度。
  但条例中的罚款多被规定为5万元或10万元以下,即使按照连日处罚制度,也显然不能让委员们满意。有委员率先挑起话题说,这其中很重要的就是罚的和赚的不成比例,导致法律没有足够的威慑力。省人大常委会外事工委主任邱小苏说,“我们用法律法规来制约人及其行为,要罚就要罚得倾家荡产。”

  对于条例中“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不少委员都表示认同,但希望能有更明确的规定。省人大常委会委员阎静萍说,目前的罚款还是轻了,有些行为还要入罪,这样才能明晰,从根本上遏制环境污染的行为。


原标题:“要罚就要罚得倾家荡产”

来源:信息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