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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后如何争取待遇?别主动辞职 注意申请时效

2014-12-12 10:12:03      点击:
闽南网12月12日讯 事故发生12年了,才申请工伤鉴定,来不及了!

  企业没有买工伤保险,你还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吗,没问题!

  没有劳动合同,只有一张考勤表,这能证明你们存在劳动关系,能获得工伤赔偿吗?可以!

  关于工伤的事儿,普通人难搞懂。近日,芗城区的许先生拨打海都热线通95060说,受工伤后,工厂让他主动辞职,要不就不给他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这样行吗?

  昨日,海都记者请教了漳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捋了捋这事儿。

  大致程序是这样:受了工伤后,要申请工伤认定,伤情稳定后,要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之后,再根据鉴定出的伤残等级,享受不同等级的工伤保险待遇。不过,其中涉及申请时效、证据收集等环节,不留个心眼,还真不行。


  案例1

  工伤后若不辞职 就拿不到停工留薪?


  许先生2009年成为了一家车轮厂的装卸工,工资计件算,每月能拿四五千。去年8月,在一次搬运车轮时,他脚盘被砸伤。住院养伤期间,工厂负责了全部医药费,但并未发放工资、生活费等。今年11月,他被鉴定为劳动功能障碍十级(十级伤残),停工留薪期为5个月。

  随后,工厂相关负责人说,这种情况下,他不适合再做装卸工,要他主动辞职,可以领到五个月的工资。如果不辞职,就领不到这笔钱。许先生对此很不解,毕竟是在工作中受的工伤,难道工厂就不能给换个岗位照顾下吗?

  说法

  漳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说,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受工伤后,企业除了医疗费用之外,还应及时发放停工留薪期间的全额工资。停工留薪期满后,若未复工,企业还需支付员工每月的生活费,直至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出来。鉴定出来后,根据伤残等级,享受工伤待遇。

  许先生被鉴定为十级伤残,是最轻的一级,还具有劳动能力。这种情况下,如果还在聘用期内,个人要坚持工作的,企业必须为其安排工作。如果企业认为无法胜任原工作岗位的,应为其安排其他岗位,工资参照该岗位工资。如果企业要辞退职工的,必须支付一次性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给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按许先生的工资水平及入厂时间算,这笔钱应有两万块左右。

  如果许先生主动辞职,这笔钱企业就不用出了。因此,受工伤后,一般不主张职工主动辞职。

案例2

  受雇干活按天拿薪 受工伤能申请赔偿?

  黄先生是一名电工,今年3月18日受雇于一家公司,为该公司整理老旧电线线路。双方谈好,按天给付工资,每天180元。4月18日,该公司一水泥板因老旧而断裂,正在上面施工的黄先生摔伤。事后,他花费了2万多元的医药费。黄先生申请工伤认定,但该公司认为,黄先生只是公司临时叫来的,不存在劳动关系。

  工伤鉴定机构建议,双方先找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理清劳动关系。在开庭时,公司提供了员工拥有的劳动合同、履历表、上班打卡记录,而这些黄先生都没有,以此证明黄先生不是该公司员工。而黄先生则提供了他在公司工作时,公司登记的上下班时间考勤表。

  说法

  漳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说,作为用工单位,不该将工程包给个人,而应包给有资质的单位。因此,该公司首先就存在用工上的失误。

  此外,根据黄先生提供的时间考勤表,证明黄先生受该公司管理约束。因此,认定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黄先生工作期间受的伤应是工伤。

  目前,黄先生的事还在仲裁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