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修订的《消防安全标志》国家标准8月1日正式实施
新修订的GB 13495.1—2015《消防安全标志第1部分:标志》国家标准于8月1日起正式实施。
新标准将消防安全标志分为火灾报警装置标志、紧急疏散逃生标志、灭火设备标志、禁止和警告标志、方向辅助标志、文字辅助标志等6类,共有25个常见标志和2个方向辅助标志。
同时增加了消防电话、推车式灭火器、消防炮等3种标志。并将原标准中规定的“紧急出口、消防梯、消防水带、当心火灾—易燃物质、当心火灾—氧化物和当心爆炸—爆炸性物质”等6种标志的名称分别修改为“安全出口、逃生梯、消防软管卷盘、当心易燃物、当心氧化物和当心爆炸物”。此外,新标准还对消防按钮、安全出口、滑动开门、禁止堵塞、灭火器、消防软管卷盘、禁止用水灭火、方向辅助标志等12种标志细节进行了修订。
消防安全标志由几何形状、安全色、表示特定消防安全信息的图形符号构成,向公众指示安全出口的位置与方向、安全疏散逃生的途径、消防设施设备的位置和火灾或爆炸危险区域的警示与禁止标志等特定的消防安全信息。
国家标准委有关负责人说,GB 13495《消防安全标志》自1992年首次发布以来,消防安全标志已在各类建筑和场所中得到广泛应用,对有效地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挥了重要作用。新标准在修订过程中,主要根据中国消防安全工作的实际需要、管理特点和群众认知习惯,并参考了国际有关消防安全标准的内容。
他称,该标准的发布实施,对进一步规范消防安全标志的应用,提高消防安全标志的可识别性,有效预防火灾,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将发挥更重要的作用。
变化综述:
GB13495的本部分第3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GB13495《消防安全标志》分为以下部分:
———第1部分:标志;
———第2部分:产品通用要求;
———第3部分:设置要求;
……
本部分为 GB13495的第1部分。
本部分代替 GB13495—1992《消防安全标志》。与 GB13495—1992相比,本部分变化如下:
———删除了标 志 的 结 构、尺 寸、制 作、设 置 等 内 容;这 些 内 容 将 纳 入 GB13495 的 其 他 部 分 (见
1992年版的第4章、第6章、第7章);
———删除了“禁止带火种”标志(见1992年版的标志编号3.4.8);
———增加了“消防电话”“推车式灭火器”和“消防炮”标志(见表2、表4);
———将“紧急出口”“灭火器”“消防水带”“当心火灾———易燃物质”“当心火灾———氧化物”和“当心爆炸———爆炸性物质”标志的名称修改为“安全出口”“手提式灭火器”“消防软管卷盘”“当心易燃物”“当心氧化物”和“当心爆炸物”(见表3、表4和表5);
———将“消防梯”修改为“逃生梯”,其安全色由红色改为绿色,由“灭火设备”表中调整到“紧急疏散逃生”表中(见表3);
———修订了附录 A 中的圆形和三角形安全标志尺寸,规定了标志的设计尺寸(见附录 A);
———增加了标志与方向辅助标志组合使用示例(见附录 B);
———增加了标志、方向辅助标志与文字辅助标志组合使用示例(见附录 C)。
本部分修订时参考了ISO7010:2011《图形符号 安全色和安全标志 注册的安全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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