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起一批新规正式实施 住院先签拒“红包”协议
“驰名商标”字样将禁止在商品包装和宣传中出现;未注册洋奶粉禁止进口迎来史上“最严厉”规定;家庭突遇变故陷入困境,可获得政府救助……今天起,一批经济、生活类新规定将正式实施,本报记者为您作了一番盘点。
禁用“中国驰名商标”字样
新《商标法》规定,生产、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及其他商业活动中。对于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商标持有人应承担违法责任,由其住所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改正,并处10万元罚款。
现状:品牌包装仍有驰名字样
走进商场、超市,市民很容易就发现,一些商品上都标有“中国驰名商标”,这几个字也经常出现在商家的各种宣传广告中。昨天,记者走访南京一些大超市发现,一些品牌的醋、白酒、衣服、棉被等商品包装上,仍标有“中国驰名商标”字样。俨然“中国驰名商标”的宣传语,已经成为不少企业炒作自身品牌效应的一张王牌。今天起,随着新《商标法》的实施,这种“中国驰名商标”滥用的情况将被改变。
解读:“驰名商标”不代表质量超群
防止被侵权、“傍名牌”
消费者认为“驰名商标”代表着质量好、信誉高。但其实“驰名商标”是一个法律概念,与荣誉称号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商品标贴“驰名商标”标识,也并不足以说明其质量胜过同类产品。此次,新法扩大商标保护范围,可防止被侵权“傍名牌”。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并在今天以前已经进入流通领域的,可以不予追究。
突然变故陷入困境家庭可获救助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中明确:国家对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或者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以及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的家庭,给予临时救助。
现状:家庭突发变故频繁见诸报端
遭遇车祸、重大疾病等突如其来的变故,原本衣食无忧的人,也难免在生活、医疗等方面陷入困境、面临紧迫危机。比如本报2月24日刊发了《木屐巷39岁旧书店主突然病逝,留下三个生活艰辛的孩子》的报道,就属于这样一个突遭变故而遇困境的家庭。今天起,这类由于突然变故陷入困境的家庭,就能获得政府救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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