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起一批新规正式实施 住院先签拒“红包”协议
解读:救助范围拓展到社会各个层面
今后不用再盲目地东奔西走了
陷入困境想求助,向哪儿求助?对很多老百姓来说是个难题,不少人为此盲目地东奔西走而不得法。
此次《办法》还规定,申请人难以确定社会救助管理部门的,可以先向社会救助经办机构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求助。上述机构、部门接到求助后,应当及时办理或者转交其他社会救助管理部门办理。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建立统一受理社会救助申请的窗口,及时受理、转办申请事项。这意味着,社会救助窗口已由单纯生活救助,拓展到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各类救助。
住院先签拒“红包”协议
国家卫生计生委规定:自2014年5月1日起,医疗机构须和住院患者签署《医患双方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根据要求,医疗机构应在患者入院24小时内,由经治医师向患者或患方代表提供《协议书》,并认真解答其疑问。二级以上医院必须开展,其他医疗机构可参照执行。对于二级以上医院所有入院患者,由主管医师或病区主治医师负责与患者及其家属进行沟通,并代表医方在《协议书》上签字。
现状:送红包现象成为潜规则
到医院住院,做手术前给医生送红包,似乎已经成为医院的一个潜规则。说起送红包,市民刘女士就一肚子气,她给记者讲述了不久前她父亲在南京一家医院做一个普通手术的经历。“由于没有给医生红包,医院迟迟不给安排手术,说没有空闲的手术室,要继续等。”刘女士称,比她父亲住院晚的一个病人做完手术后,一打听才知道,人家给医生送了红包。“原本没想送,后来聊天中得知大家都送,为了早点手术,我们也只好送了1000元的红包。”
解读:规范医患行为缓解医患纠纷
医患之间的协议书是一种行为规范或行为倡导,对医患之间行为的界定有一定的帮助,值得推广。但具体能否落实,需要看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的执行。至于在协议书范本中,要求患者承诺“尊重医生,服从管理和安排”等内容,法律界人士认为,这仅仅是行为倡导,“无论是否签署承诺书,伤医者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样,无论是否签署承诺,医生收受红包,也要受到相应的处罚。
未注册洋奶粉禁止进口
从5月1日起,未经注册境外生产企业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将不允许进口,按照规定,监管部门将对境外生产婴幼儿乳粉的企业进行原料、生产、储存、运输及管理等多方面评审,符合我国要求的才会被注册、允许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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