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高新区环保局组织开展新《环境保护法》培训讲座
为深入学习贯彻明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环境保护法》,有效应对新环保法实施后带来的环境监管变化,12月17日下午,高新区环保局举办了新环保法培训讲座,邀请了环保部华东督查中心刘国才副主任担任主讲,区环保局及下属事业单位全体人员、各板块环保分管领导及环保助理和区内60余家重点企业代表参加了培训。
培训会上,刘主任从发展和保护关系、环保工作机制、环保部门职责、环保工作状态四个方面,从政府、环保部门、各相关部门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四个层面对当前环保工作进行了阐述,尤其对新环保法实施后环境监管责任、权力、手段的变化以及与之相应的企业违规风险的变化,第三方机构以及上下级政府、环保部门责任、权力变化进行了重点分析,授课内容丰富翔实、深入浅出,既有理论的高度和权威性,又有很强的实务操作指导性。
通过此次培训,加深了广大环保从业人员对新环保法的理解和掌握,提升了环保工作的业务能力和素质,企业代表纷纷表示,将对照新环保法全面梳理、查漏补缺,消除企业自身存在的环境隐患和风险,争做知法守法的环境友好型企业。
来源:中国创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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