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确定8类食品作为监管重点
2014-6-22 10:02:34 点击:
本报讯 吕洁 孙涛 记者胡毅 发自湖北
日前,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下发《加强重点食品监管和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确定将婴幼儿配方乳粉、婴幼儿配方食品、乳制品、肉制品、白酒、饮料、食用植物油、食品添加剂8类食品作为2014年生产加工环节食品监管的重点品种。
在制度建设方面,该局要求各地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不断健全完善重点食品安全监管制度、方法和措施,探索建立食品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要从重点食品生产企业抓起,加快推进在食品生产企业建立食品质量安全授权制度和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年底前完成乳制品、白酒等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的建设任务。
在行政许可方面,要求各地认真落实生产许可制度,严格标准要求、严格审查流程、严格规范审查行为,从严审查企业资质条件,切实把住生产准入关口,及时准确公布获得许可的企业名录和产品信息。要严格执行《湖北省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退出与责任人员禁入规则(试行)》,完善市场退出机制,对检查中发现的停产、转产的企业,要及时注销许可;对不能持续满足获证准入条件或整改后仍达不到审查要求的企业,依法撤销许可;对规模较小、条件较差、管理混乱的企业,推动地方政府开展综合治理、优胜劣汰,促进食品产业规模化、科学化发展。
在监督检查方面,要求各地加强对获证重点食品企业的证后监管,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严格按照许可的品种范围生产食品。督促企业加强质量管控,实行原辅料和包装材料等供应商审核评估,严格落实原辅料进厂查验、生产过程控制、产品出厂批批检验和全过程记录制度,切实落实食品安全的主体责任。要全面实行小作坊登记管理制度,加大小作坊监督检查力度,严防发生区域性食品安全问题。
在监督抽检方面,要求以白酒中塑化剂、含油脂类食品中塑化剂、植物油中苯并芘、乳制品中三聚氰胺,以及食品中重金属、农药残留量等危及人体健康安全的关键指标为重点,依法组织开展重点食品的国家和省级监督抽检,积极开展地方重点食品监督抽验,依法公布监督抽检结果,逐步形成抽检信息共享机制。切实抓好监督抽检后处理工作,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安全问题,依法从严处置。
在风险管理方面,要求各地加大对重点食品的风险监测力度,对高风险高敏感性的食品实施重点监测、跟踪监测、持续监测,对监测到的问题和可能发生的风险,及时向地方政府通报风险情况,向社会发布风险预警。要建立完善重点食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不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
日前,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下发《加强重点食品监管和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确定将婴幼儿配方乳粉、婴幼儿配方食品、乳制品、肉制品、白酒、饮料、食用植物油、食品添加剂8类食品作为2014年生产加工环节食品监管的重点品种。
在制度建设方面,该局要求各地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不断健全完善重点食品安全监管制度、方法和措施,探索建立食品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要从重点食品生产企业抓起,加快推进在食品生产企业建立食品质量安全授权制度和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年底前完成乳制品、白酒等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的建设任务。
在行政许可方面,要求各地认真落实生产许可制度,严格标准要求、严格审查流程、严格规范审查行为,从严审查企业资质条件,切实把住生产准入关口,及时准确公布获得许可的企业名录和产品信息。要严格执行《湖北省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退出与责任人员禁入规则(试行)》,完善市场退出机制,对检查中发现的停产、转产的企业,要及时注销许可;对不能持续满足获证准入条件或整改后仍达不到审查要求的企业,依法撤销许可;对规模较小、条件较差、管理混乱的企业,推动地方政府开展综合治理、优胜劣汰,促进食品产业规模化、科学化发展。
在监督检查方面,要求各地加强对获证重点食品企业的证后监管,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严格按照许可的品种范围生产食品。督促企业加强质量管控,实行原辅料和包装材料等供应商审核评估,严格落实原辅料进厂查验、生产过程控制、产品出厂批批检验和全过程记录制度,切实落实食品安全的主体责任。要全面实行小作坊登记管理制度,加大小作坊监督检查力度,严防发生区域性食品安全问题。
在监督抽检方面,要求以白酒中塑化剂、含油脂类食品中塑化剂、植物油中苯并芘、乳制品中三聚氰胺,以及食品中重金属、农药残留量等危及人体健康安全的关键指标为重点,依法组织开展重点食品的国家和省级监督抽检,积极开展地方重点食品监督抽验,依法公布监督抽检结果,逐步形成抽检信息共享机制。切实抓好监督抽检后处理工作,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安全问题,依法从严处置。
在风险管理方面,要求各地加大对重点食品的风险监测力度,对高风险高敏感性的食品实施重点监测、跟踪监测、持续监测,对监测到的问题和可能发生的风险,及时向地方政府通报风险情况,向社会发布风险预警。要建立完善重点食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不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
在行政执法方面,要求各地重点打击无证生产、超范围生产、滥用标签标识、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要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打假,要加强问题食品处置的管理,要大力推进网格化管理。
该局要求,湖北各地6月底前完成食品添加剂和白酒综合治理工作;9月底前完成婴幼儿配方乳粉、乳制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综合治理工作;12月底前完成饮料、食用植物油、肉制品综合治理工作。
来源:食品安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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