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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顺口溜

2014-11-11 13:23:35      点击:

二零零八年,一月一,这部法律要实施;

完善制度好管理,民主集中要告知;

要用工,双方谈,收取财物要处罚;

签合同,应协商,书面形式来确定;

必备条款有九项,培训保密福利待遇另约定。

试用期,有新规,今后不可再滥用;

违约金,有两条,培训竞业才能用;

想逃避,不签订,一月以后付双薪;

一年后,仍未签,自动视为无固定;

无固定期变化大,符合条件职工提出就签订。

履行合同按约定,足额发薪讲诚信;

如有拖欠或克扣,依法申请支付令;

违章指挥危害大,可以举报和批评;

法人换了无影响,合并分立仍履行;

变更合同要协商,双方签字书面形式做证明。

解除合同莫随意,双方依法来办理;

个人解除是七项,单位解除有九种;

裁减人员有条件,特殊保护记心间;

经济补偿有七类,三种终止也在内;

解除终止按规定,违反法律双倍赔偿来弥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