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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乙炔气瓶你知道多少

2014-11-8 15:43:47      点击:

乙炔小知识:

乙炔最简单的炔烃。易燃气体。在液态和固态下或在气态和一定压力下有猛烈爆炸的危险,受热、震动、电火花等因素都可以引发爆炸,因此不能在加压液化后贮存或运输。难溶于水,易溶于丙酮,在15℃和总压力为15大气压时,在丙酮中的溶解度为237克/升,溶液是稳定的。因此,工业上是在装满石棉等多孔物质的钢桶或钢罐中,使多孔物质吸收丙酮后将乙炔压入,以便贮存和运输

气瓶组成:

乙炔瓶是由钢质气瓶、多孔性填料、溶剂、溶解乙炔及附件等组成。

填充溶剂:

乙炔瓶的溶剂,一般采用丙酮,丙酮的充装由乙炔充气单位进行。充装丙酮前,必须先进行置换。

对乙炔瓶附件的要求:
(1)瓶阀材料应选用碳素钢或低合金钢。如选用铜合金时,含铜量必须小于70%。瓶阀应有易熔塞,侧面接头应采用环形凹槽结构,下端应设置过滤用的毛毡和不锈钢网。
(2)钢瓶肩部至少应设置一个易熔塞。
(3)易熔合金的熔点为100±5℃。
(4)瓶阀的密封材料,必须采用与乙炔、丙酮不起化学反应的材料。
(5)检验标记环为铝制,装于瓶阀和颈圈之间,要能转动。
(6)钢瓶应配有固定式的瓶帽,在不拆卸瓶帽的情况下,应能转动检验标记环和看清钢印标记。
(7)钢瓶应有颈圈和底座,且必须牢固可靠。
(8)同一规格、型号、商标的瓶阀和瓶帽成品的重量应相同。瓶阀成品重量允差5%,瓶帽成品重量允差5%。

气瓶充气前的检查要求:

气瓶充装前,必须有专人对乙炔瓶进行逐个检查。在检查中如发现乙炔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进行妥善处理,否则严禁充气。
(1)未经审查批准而制造的;
(2)漆色、字样不符合规定或脱落的;
(3)附件不全、损坏或不符合规定的;
(4)瓶内剩余压力不符合第50条表3规定的;
(5)钢印标记不全或不能识别的;
(6)超过检验期限的;
(7)按第38条外部检查,属于报废的;
(8)进口的乙炔瓶未经国内检验的;
(9)乙炔瓶(公称容积40L以上)的实际重量减去剩余乙炔量后,超过乙炔瓶净重0.5kg以上的,或不足量超过3kg的。

乙炔瓶的外部检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报废
(1)瓶体有裂纹或渗漏的;
(2)有烧灼痕迹的;
(3)瓶壁有损伤,其损伤深度超过壁厚1/4、长度超过50mm的;
(4)瓶壁有凹陷,其凹陷直径超过50mm、中心深度超过5mm的;
(5)瓶壁有腐蚀:点状腐蚀深度超过壁厚1/3、面积超过50平方毫米,密集点状腐蚀深度超过壁厚1/4、面积超过瓶体表面30%的;
(6)瓶体表面有鼓疱或有明显膨胀、弯曲的;
(7)瓶阀、易熔塞连接螺纹严重腐蚀或损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