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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年内将争取实现汽柴油“国五”标准

2014-4-15 14:48:50      点击:

作为控制机动车尾气污染的重要举措,今年年底前,京津有望统一车用汽柴油标准。近日从天津市环保局获悉,年内天津将争取实现汽油、柴油“国五”标准,目前已为此制定了油品升级的具体方案。

  天津柴油年内将“跳级”

  “今年年底前,天津也将争取实现汽油和柴油国五标准。”近日,就京津冀三地大气污染防治举措和进展,天津市环保局副局长赵恩海表示,目前天津已做好了油品加速升级的相关工作准备,拟提前实施国家第五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

  “去年10月,天津已升级为汽油欧四,柴油还是国三。”赵恩海介绍,为此柴油将“跳级”,“直接到国五,不再经过国四阶段了。”

  据了解,机动车排放是PM2.5的重要来源之一,提高油品的标准和质量,有助于带动机动车减排。数据显示,历次油品升级对机动车排放的降低平均可达15%-20%。

  此前,基于对空气污染防治的考虑,北京已率先将汽柴油升级为相当于国五的地方标准,而天津和河北在去年年底才全面供应国四标准的车用汽油。天津的此次升级意味着,京津两地实现“油品统一”有望在今年年底前实现。

  根据此前国家规划,全国实行国五标准的汽柴油时间表是2017年。不过,鉴于京津冀区域大气联防联控的需要,三地正在和相关部门、供油单位协调,希望京津冀油品统一的步伐加速。在2014年天津制定的机动车污染防治方案中,也提及了油品升级的内容。

  能源结构调整也应统一规划

  据悉,去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已在北京启动,目前三地已经开通重污染联合应对机制。

  “空气是流动的,没有围墙和边界,京津冀三地任何一个地方都无法独善其身,只能联手治污。”天津市环保局局长温武瑞表示,针对大气污染的联防联控,京津冀以及周边地区6个省份在北京组织下多次开展研究。

  目前,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已出台污染防治实施细则,对产业发展、排放标准、统一执法等方面都做出了相关规定。“下一步,能源结构、产业结构等方面应启动统一规划。”

  温武瑞举例,比如清洁能源方面,北京启动实践早,条件较好,而天津在使用清洁能源方面有困难。“去年冬季前,我们完成了一批天然气锅炉房,但因为燃气不够不能启用。”此外,天津外购电的比例仅占17%,而北京要远远超出这一水平。

  亮点:企业排污可实时核算收费

  蓝色屏幕上实时滚动着二氧化硫、一氧化碳等污染物数据。“实时数据可通过平板电脑等设备查询。”天津市环保局大气监测部副部长唐邈讲解。

  天津市1999年建成了7个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点位,2011年增至27个,目前已形成了行政区域的监测全覆盖。同时,共有84家国控污染源企业安装了自动监控设施,并与天津市环保局联网。各企业排气排水口的烟尘、二氧化硫等排放是否符合标准可实时监测。

  “我们正在推动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建设,以实现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实时上传。”天津市环境监测中心书记张文具介绍,现有的污染源监控平台,具备了数据采集、分析、报警、监控和发布等多种功能,此外,天津市还在探索自动监控数据应用于环境执法、总量减排、排污收费等领域。目前,天津市总装机容量30万千瓦以上的电厂,已开始利用自动监控数据核算收费。

  “过去是定期人工监测,受到技术力量限制。”天津市环保局副局长赵恩海介绍,目前空气质量监测重点在居民较多的城区,今后,天津、北京过渡地区也要实现无缝监控。

  举措:天津7月起大幅提高排污费

  据天津市发改委介绍,自今年7月1日起,天津将实行新的“排污费征收标准”,四种主要污染物排污费平均提高9.5倍以上。

  天津市发改委副局级巡视员李军介绍,7月1日起,天津将实行新的“排污费征收标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四种主要污染物的排污费平均由每公斤0.82元提高到7.82元。

  其中,二氧化硫每公斤由1.26元调整到6.30元、氮氧化物每公斤由0.63元调整到8.5元、化学需氧量每公斤由0.7元调整到7.5元、氨氮每公斤由0.88元调整到9.5元。

  同时为建立减排激励、排放约束和超排放惩罚机制,对4种主要污染物实行差别化排污收费政策。也就是说,根据企业实际排污总量给予奖惩:排污浓度低于规定排放标准一半的,作为奖励,企业只缴纳40%的排污费;排污浓度在规定排放标准50%到90%之间的,企业每少排放10%就少缴纳10%的排污费;排污浓度一旦高于规定排放标准,作为惩罚,企业必须缴纳2倍的排污费。征收的排污费将作为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用于环境污染防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