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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机械排污欠管控

2014-8-8 13:22:02      点击:

刘四建

  随着道路车辆排放控制成效日益显著,原本居于次要位置且较少受到关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已经变为重要污染源。为此,近期国家发布了《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旨在进一步加强对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的控制和治理。

  笔者近期深入工程机械修造厂、工程机械制造厂、建筑施工工地和混凝土搅拌站等,从制造、销售、修理、使用和市场监管等方面了解非道路移动机械环境保护工作。在调研中发现,在非道路移动机械行业,排放污染治理等环保措施远没得到落实,急需引起地方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的重视。

  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有何污染?

  美国等早期工业发展国家的经验和教训表明,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对城市空气质量影响较大,特别是处于城镇化发展中的城市,尤为突出。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4方面:

  有标准缺监管。从目前市场反映来看,生产厂商和销售商正在观望,如果监管工作不能到位,新标准可能沦为鸡肋。第三阶段与第二阶段差别主要在发动机,二者价格相差3~4万元。实际情况是,小型非道路移动机械目前入市还没有环保排放要求;大中型非道路移动机械虽然入市有环保排放要求,但监管缺位,实际上流于形式。

  重安检轻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管理还很薄弱,除环保执法人员日常入户检查外,没有排放检测要求,其日常排放管理处于空白状态。据了解,非道路移动机械维修企业在承接维修业务时,对机械安检工作非常重视,有专门的安检线,有一套完整的安检制度。有的维修企业虽然也建有尾气排放检测线,但检测排放的目的只是用来作为判断机械性能好坏的一个指标,并不是检测其经过维修后的机械尾气排放是否合格。

  多租赁难管理。目前,建筑施工行业分工很细,越来越专业化。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设方需要实施土方作业时,应向有关部门申报。但实际情况是建设方经常隐瞒不报,甚至有意逃避执法部门监管,有时也因气候条件等因素,土方作业时间时有变化。这些给执法监管工作带来了难度。施工机械租赁市场多为个体,成分复杂,有的来自周边地区,虽然政府有关部门对施工方租赁施工机械有要求,但由于监管力度缺失,实际上是一纸空文。

  无登记难统计。当企业需要购买非道路移动机械时,不用上牌照,也不需要到相关机构备案登记,完全是自主行为。在日常使用过程中,维修保养和尾气排放也没有约束机制,只能靠企业或个人自律以及环保意识的提高。一座城市到底有多少非道路移动机械在使用,其达标排放情况如何,排放的污染物对城市空气质量影响几何?对此,环保部门进行过统计和分析,但由于其流动性强,使用时间、地点没有规律,使用范围广,型号种类多,情况复杂,因此目前统计结果与实际情况相差较大,没有可参考性。

  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如何治理?

  虽然我们已经开始关注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也做了一些实际工作,但政府的重视程度还远远不够。笔者认为,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治理,必须做好以下4方面工作:

  提高认识,加大宣传。非道路移动机械的使用有如下特点:一是在夜间工作的时间多;二是工作场所多数偏僻,远离人群;三是流动性强,工作周期短;四是工作时间和场所无规律可循,因此其排放情况大多远离政府、公众和舆论的视野,其排放污染没有引起全社会的足够重视。政府有关部门首先要认清和重视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要积极宣传、公布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现状及对城市空气质量的影响,提高全社会的环境保护意识。

  政府牵头,摸清家底。目前,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市场缺乏统一管理,底数不清,情况不明,数字不准。环保部门要借力当前政府和社会重视大气污染治理的契机,积极建议、推动由政府牵头,责成有关部门完成统计工作。环保部门要积极开展调研,选取几种非道路移动机械,对其排放情况进行跟踪,通过对重点区域内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监测,提出建议,为政府统筹兼顾制定控制和治理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知行合一,重在执行。重立法轻监管,重标准制定轻实际落实,这是政府管理的通病,由此常常导致某些制度形同虚设,在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标准的执行中也是如此,缺乏令行禁止。治理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是改善城市空气质量的重要措施之一,在制造和销售环节把牢排放标准、从严执行是最有效的手段。在排放标准的制定过程中要深入开展调研,出台的标准要切合实际,要有相应措施,保证在执行过程中能落实、具有可操作性,切不可高高在上想当然,看着好,难落地。

  规范市场,落实责任。为了控制和治理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必须规范非道路移动机械生产、销售、租赁市场,建立维修保养和排放定期检测制度。一是严格执行《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从建筑施工方特别是政府重点工程上把住租赁准入关,挤压非标准排放机械生存空间;二是严格排污申报制度,建设方需要土方施工时,事先必须向环保部门申报,经许可后方可作业;三是由政府牵头成立非道路移动机械行业协会,加强行业内部管理,构建与政府交流的平台;四是遵循“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强化租赁公司和个体经营者的环保责任、意识,明确超标排放等违规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作者单位:北京市丰台区环境保护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