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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通过了关于共同推进九龙江流域水环境保护的“漳州共识”

2014-7-12 17:52:49      点击:

 

本报讯 (记者 蔡添高)
          为持续巩固和扩大九龙江流域水环境保护工作,进一步落实厦门、漳州、龙岩三市人大做出的《关于加强九龙江流域水环境保护的共同决定》和《共同推进九龙江流域水环境保护的厦门共识》,9至11日,三市人大再次对九龙江流域水环境保护进行联合视察。厦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郑道溪、副主任黄诗福,漳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吴玉辉、副主任黄舜斌和龙岩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饶作勋、副主任廖德槐等参加视察。

         联合视察组实地察看了龙岩、漳州两市的九龙江流域水环境整治项目,并于11日上午在漳州宾馆召开座谈会,分别听取三市政府关于九龙江流域水环境保护工作的专题汇报。与会的视察组成员围绕如何进一步推动九龙江流域水环境治理进行热烈讨论,积极建言献策。

       联合视察组一致认为,《关于加强九龙江流域水环境保护的共同决定》和《共同推进九龙江流域水环境保护的厦门共识》实施以来,在三市人大和政府的共同努力下,通过强化保护措施,加大整治力度,严厉打击破坏水环境行为,九龙江水环境保护工作取得重大进展,流域水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为进一步推进九龙江流域水环境保护工作,三市人大在漳州原则通过了《关于共同推进九龙江流域水环境保护的漳州共识》。提出要以三市此次达成的“漳州共识”为基础,切实加大合作力度,完善联动协作机制,实施流域生态补偿,创新工作举措,共促九龙江流域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共享生态保护发展成果,实现“百姓富”与“生态美”有机统一。

 

来源:闽西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