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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全生产法》宣传规范用语

2014-9-13 16:43:54      点击:

  1.热烈祝贺新修改《安全生产法》公布实施。

  2.认真学习、大力宣传、坚决贯彻新修改《安全生产法》。

  3.学好用好新修改《安全生产法》。

  4.以人为本,安全发展。

  5.高举安全发展大旗,为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而奋斗。

  6.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

  7.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8.关爱生命,关注安全。

  9.各级人民政府必须依法制定安全生产规划。

  10.安全生产规划必须与城乡规划相衔接。

  11.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2.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工作机制。

  1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14.大力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15.严格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坚决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16.严禁使用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17.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18.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依法履行“七项职责”。

  19.强化源头控制,确保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20.严格危险作业现场管理。

  21.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22.从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23.依法维护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

  24.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有权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进行举报。

  25.实行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加强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

  26.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严格依法落实强制性停产措施。

  27.服从统一指挥,加强协同联动,确保事故应急救援高效开展。

  28.事故调查处理必须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

  29.依法公布事故调查报告,全面落实整改防范措施。

  30.严格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实施分类分级监管,建设一支高效、公正、廉洁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