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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安全生产“十不”禁令小编

2014-11-28 15:38:43      点击:

四、高处作业“十不准 ”

1、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癫痫、深度近视眼等疾病不准登高;

2、无人监护不准登高;

3、没有戴安全帽、系安全带、不扎紧裤管时不准登高作业;

4、作业现场有六级以上大风及暴雨、大雪、大雾不准登高。

5、脚手架、跳板不牢不准登高

6、梯子无防滑措施、未穿防滑鞋不准登高

7、不准攀爬井架、龙门架、脚手架,不能乘坐非载人的垂直运输设备登高

8、携带笨重物件不准登高

9、高压线旁无遮拦不准登高

10、光线不足不准登高

五、施工现场安全“十不准”

1、不戴安全帽,不准进现场。

2、酒后和带小孩不准进现场。

3、井架等垂直运输不准乘人。

4、不准穿拖鞋、高跟鞋及硬底鞋上班。

5、模板又易腐材料不准作脚手板使用,作业时不准打闹。

6、电源开关不能一闸多用。未经训练的职工,不准操作机械。

7、无防护措施不准高空作业。

8、吊装设备未经检查(或试吊)不准吊装,下面不准站人。

9、木工场地和防火禁区不准吸烟。

10、施工现场备种材料应类堆放整齐,做到文明施工。

六、人身安全“十不准”

1、不准不设好防护就开始作业。

2、不准不戴安全帽、不系安全带、不设安全网、不穿防护服作业。

3、不准未搭好脚手架、未放稳梯凳就作业。

4、不准携带笨重工具和材料登高作业。

5、不准无安全边坡或固壁支撑开挖基坑、沟槽。

6、不准使用安全装置不齐备的机械(电气)设备。

7、不准未取得合格证的人员从事特殊工种作业。

8、不准扒车代步或走道心、枕木头。

9、不准在钢轨、枕木或车下坐卧、乘凉、休息、避雨和钻车。

10、不准不了望就穿越线路,坚持“一站、二看、三通过”,严禁抢越股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