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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相关政策解读

2014-11-6 13:02:40      点击:

申报劳动关系和谐企业需要达到的标准是什么?

  答:全面执行劳动合同制度,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100%;企业规章制度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严格执行国家工时、休假制度以及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没有违法使用童工;按时足额支付职工工资,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劳动保护措施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无重大伤亡和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依法建立工会组织,保证工会依法履行维权的基本职责;建立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保证职工工资收入随企业经济效益同步增长;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实行厂务公开或与企业相适应的其他民主管理制度;工会教育职工遵守企业规章制度,保障企业正常运营秩序。引导职工爱岗敬业。通过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等经济技术创新活动,为促进企业发展献技出力;建立健全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有效预防和调解劳动争议,没有发生因劳动保障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共分为A级、AA级、AAA级三个等级。申报A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直接可向各区县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申报,AA级和AAA级可到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部门申报。

  何谓工资集体协商?

  答:《天津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工资集体协商,是指企业方与职工方依法就工资、福利等事项进行集体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工资集体协议的行为。工资集体协议属于专项集体合同。

  工资集体协商一般包括哪些内容?

  答:《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企业方和职工方就下列事项进行集体协商:工资分配制度;职工年度平均工资水平及其调整幅度;工资支付办法;津贴、补贴等分配办法;职工奖励办法;计时工资、计件单价、劳动定额标准;福利待遇;加班加点工资、医疗期待遇、带薪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女职工、未成年工、残疾职工等特殊群体职工的保护待遇;其他有关事项。

  劳动者加班加点工资如何计发?

  答: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本人小时工资的150%支付加班工资;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的,应首先安排其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按照不低于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实行计件工资制度的劳动者,如何计发加班加点工资?

  答: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其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不低于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支付工资报酬;在休息日工作的,按不低于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200%支付工资报酬;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按不低于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300%支付工资报酬。


来源:天津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