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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性产品认证检查员注册准则 (第 3 版)》发布

来源: 2015-3-10 20:42:18      点击:

         为落实《国家认监委关于发布自愿性认证业务分类目录及主要 审批条件的公告》(2014年第38号公告)要求,协会制订了《自愿性产品认证检查员注册准则(第3 版)》(见附件),现予发布。 自2015年3月13日起实施。为确保顺利实施新版《自愿性产品认证检查员注册准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暂停注册系统网上申报因人员数据变更、注册系统调整与调试,我会将于2015年3月12日17 起,关闭“人员注册与管理系统 V3.0”中“自愿性 产品认证检查员”的申请端口。2015年4月10日正式开放调整后的注册系统。

  二、评定、登记注册专业各机构按照新版注册准则“自愿性产品认证检查员注册专业目录”,对本机构聘用的自愿性产品认证检查员进行“注册专业”重新评定,并向我会统一申报。集中申报时间为2015年3月13日至2015年3月31日。 请各机构按照《自愿性产品认证检查员注册专业申报表》进行登记,每人填报一个注册专业。拟扩大专业范围的申请人可按照新版注册准则“2.8条款”的要求申请扩大专业范围注册。

  三、考试要求 按照新版注册准则的要求,初次申请检查员的申请人应通过自愿性产品认证检查员基础知识考试。

  四、推荐机构要求按照新版注册准则第三章的要求,检查员推荐机构应提交相关资料并经CCAA评价后,可在“人员注册与管理系统V3.0”进行网上申报和推荐工作。


附正文:

自愿性产品认证检查员注册准则

第 3 版


前 言


  中国认证认可协会(CCAA)是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CNCA)授权的依法从事认证人员认证(注册)的机构,开展管理体系审核员、产品认证检查员、服务认证审查员和认证咨询师等人员认证(注册)工作。CCAA 是国际人员认证协会(IPC)的全权成员。

  本准则由 CCAA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及相关管理办法制定,考虑了中国的国情及认证/认可工作的要求,是建立自愿性产品认证检查员国家注册制度的基础性文件。

  CCAA 自愿性产品认证检查员注册仅表明注册人员具备了从事产品认证的个人素质和相应的知识与能力。CCAA 保证注册制度和评价过程的科学性、有效性和完整性,认证机构负有认证人员选择、聘用、监督的主体责任。


第一章 概 论


1.1 引言

1.1.1 本准则由中国认证认可协会(CCAA)制定,目的是确认自愿性产品认证检查员具备相应的个人素质、知识和能力,保证产品认证工作的质量。

1.1.2 本准则规定了 CCAA 一般食品农产品和一般工业产品认证检查员的注册要求,以及采用以知识和能力为基础的评价考核方法。

1.1.3 所有注册人员和申请人员除符合本准则要求外,还应遵守国家和/或地区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1.2 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

《国家认监委关于发布自愿性认证业务分类目录及主要审批条件的公告》(CNCA公告 2014 年第 38 号)

GB/T27065《合格评定 产品、过程和服务认证机构的要求》

GB/T7635.1《全国主要产品分类与代码 第一部分 可运输产品》

GB/T7635.2《全国主要产品分类与代码 第二部分 不可运输产品》


1.3 术语与定义

本准则使用下列术语定义,如果本准则中的术语定义与有关标准中的有所不同,应以本准则为准。

1.3.1 检查(GB/T27000-2006 idt ISO/IEC17000:2004)

审查产品设计、产品、过程或安装并确定其与特定要求的符合性,或根据专业判断确定其与通用要求的符合性的活动。

注:对过程的检查可以包括对人员、设施、技术和方法的检查。

1.3.2 认证(GB/T27000-2006 idt ISO/IEC17000:2004) 与产品、过程、体系或人员有关的第三方证明。

1.3.3 产品认证

由第三方机构证明(证实)产品及其实现过程具有某种特定的功能和特性,并符合标准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要求的合格评定活动。

注:产品认证通过与特定产品相关的,适用相同规定要求、规则和程序的认证方案来实现。有些产品的认证方案可包括初始检测(或检查)和对供方质量管理体系的评审,以及后续的监督。对于后续监督,要考虑对质量管理体系的评审以及从生产现场和市场抽样检测或检查。有些认证方案基于初始检测和监督检测,还有一些认证方案仅包括型式试验。

1.3.4 产品认证检查员

有能力依据认证基本规则和产品标准或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受认证机构的委派,对申请或者已经获得产品认证的组织和产品实施检查的人员。

1.3.5 CCAA注册担保人

具有良好的个人声誉和CCAA认证人员注册资格(不含实习注册资格),或推荐机构的法定代表人,了解申请人主要工作经历、专业状况和基本个人素质的人员。


1.4 自愿性产品认证检查员的注册专业和级别

1.4.1 依据CNCA公告2014年第38号附件“认证业务分类目录”,CCAA自愿性产品认证检查员注册专业按照认证领域划分为21个专业,注册专业目录见附件1,其中PV01、PV03为一般食品农产品认证,其余为一般工业产品认证。

1.4.2 CCAA 产品认证检查员注册资格分为检查员和高级检查员两个级别。

1.4.3 CCAA 产品认证检查员注册遵循逐级晋升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