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瑞美火灾事故案两责任人被提起公诉
火灾现场。资料图
昨天下午,苏州工业园区法院开庭审理了“3·20”百瑞美火灾责任人涉嫌重大责任事故案件。百瑞美特殊材料(苏州)有限公司运行经理黄某、维修工程负责人华某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提起公诉。
2013年3月20日,黄某在未查验动火人员资格、没有开具动火证、未落实监护职责、未做好现场安全措施的情况下,安排华某对公司内一堆满可燃物的仓库大棚进行明火焊接作业。而华某在明知无动火许可的情况下,仍违章指挥无证人员进行施工。当日11时,因工人焊接时掉落的焊渣引燃大棚内的可燃物引发大火,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958万余元。在清理火灾现场时,市消防支队特勤二中队队长助理全沾蓉不慎滑落至灌满石蜡溶液的贮水漕中,后经抢救无效光荣牺牲。
火灾发生后,黄某、华某均自动投案。但两人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规定,造成巨大损失,情节特别恶劣,其行为均触犯了《刑法》。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来源:苏州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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