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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一餐厅经营者不履行环保处罚被禁乘高铁

来源: 2015-10-20 15:06:09      点击:

 原标题:不履行环保处罚就别坐高铁了!


当事人舒某因未履行一项环保处罚决定,在今年被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俗称失信"黑名单”),被高铁拒载了。9月7日,舒某主动到南山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要求履行处罚决定,共缴纳罚款以及滞纳金人民币两万元。


舒某2010年曾在蛇口公寓南路经营一家小吃店,经环保水务局执法人员查实,这一小店属未经环保部门审批、擅自设立的餐饮项目,依据法律规定责令其停止餐饮项目并处以罚款1万元人民币。舒某逾期未履行处罚,南山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在执行过程中,查实当事人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此案只好暂时终结执行,舒某也就侥幸逃脱。


据了解,像舒某这样逃避处罚的人不在少数。由于环保执法职能的局限,面对"拒不履行环保处罚决定”这一难题,环保部门目前的执行手段只能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以南山区为例,每年就有40宗以上的环保处罚决定因当事人逾期未履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当事人蓄意转移资产、更换手机号码等,就可能导致无法强制执行。


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和《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如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同时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相关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


也就是说,一旦被纳入失信"黑名单”,乘飞机、坐高铁,或者其他高档消费、融资信贷、市场准入、招标投标、资质认定等诸多方面都将受到限制,对失信者个人生活及其经营行为造成了很大的不便。


南山区法院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只要被执行人履行了义务,法院会将其从失信"黑名单”中删除。


"这样一来,我们‘促执行、促诚信’的目的就达到了。”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法规处副处长汪斌表示:"之前的处罚更多地倾向于对企业而不是个人,现在将处罚与个人的诚信联系起来,并与其生活工作息息相关,处罚效果肯定会更好。”


另外,他认为,南山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对此案一追到底,南山区法院的工作也很有效。"毕竟全国各地像舒某这样的情况不在少数,可是真的被列入‘黑名单’的确有限。”汪斌最后感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