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过程中的坠落伤害及坠落防护用品的分类
在工业生产过程中,因人体坠落造成的伤亡事故率很高。据工伤死亡统计资料,人体坠落死亡事故占工业死亡事故的15%。高处坠落伤亡事故与许多因素有关,如人的因素、物的因意、环境的因素、管理的因素、作业高度等,而其中主要与作业高度有密切关系。
高处作业是生产中常见的作业形式之一,在制造业、建筑业、造船、石油化工、电力等
行业,高处作业随处可见。按我国国家标准GB 3608-2008。《高处作业分级》的规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称为高处作业。按此概念,凡是在距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处工作,或在超过2米的梯子、架子上工作,均应看做高处作业.美国职业安全与卫生管理局(OSHA)规定,在任何时候工人只要在超过4英尺(1.2米)的高度工作,即可认为存在风险。一般工业企业工人在超过4英尺(1.2米)高度工作,水上作业工人在超过5英尺(1.5米)高度工作,建筑行业工人在超过6英尺(1.8米)高度工作时,应提供坠落保护。此外,不论高度如何,工人只要在危险的设备或装置上方工作,即应提供坠落防护。
高处坠落具有以下特点。
1.突发性
坠落事故的发生一般不可预见,突然发生,作用时间非常短作用,坠落者下落速度很快。
2.个体性
坠落事故的另一个特点是多为个体事故,集体坠落的事故几乎没有。通常由于作业的个体缺乏防护、防护不当或发生失误而造成坠落事故,由于作业面坍塌而造成的群体坠落事故较为少见。因此,对于作业人员的个体防护显得尤为重要。
3.严重性
尽管坠落事故多为个体、小范围发生,但是坠落事故造成的伤害是严重的.坠落事故一但发生,多为重伤或死亡,其死亡率远远高于其他类型的事故。即使只从1—2米的高度落下,如果是头部等重要部位触地,也完全有可能造成坠落者的严重伤害甚至死亡。
据统计,1985~006年间,我国因坠落事故每年死亡人数为1415.8人,占全部工伤事故的15%以上,每年因坠落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均在亿元以L
2006年,除煤矿外的工矿企业高处坠落事故2054起(占全部工伤事故的21%),死亡
2031人(占坠落工伤事故的98.88%),重伤189人,直接经济损失3亿元。因此,对于坠落事故加以重点预防和保护是十分重要的。国外发达国家的情况也基本如此,美国劳工部将坠落列为职业伤害事故导致死亡的主要原因之一,据其统计,坠落导致的死亡占其职业死亡事故的8%.
我国的坠落防护水平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比较大的差距。以建筑行业为例,工业先进国家万人死亡率普遍较低,目前平均值为0.4左右,其中英国最低,在0.1以下,澳大利亚是0.2,德国是0.29,日本是0.45。据美国劳工统计局的统计,2005年美国职业死亡的万人死亡宰为0.40,2006年降至0.39。我国建筑行业的万人死亡率为0.8,为发达国家的数倍,应该说较低的职业安全防护水平已成为阻碍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
坠落事故发生最主要的一个原因是“违反操作规程或劳动纪律”,其事故数占事故总数的26%,而这其中有很大一部分是未按要求使用或未正确使用坠落防护装备。
因此,在有效控制坠落防护装备的产品质量的前提下,研亢如何对坠落防护装备的正确配备、管理和使用加以规范,以充分发挥其应有的防护功能,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
常用的坠落防护用品包括以下5种;
(1)安全带(personal fall protection system);
(2)安全网(safetynets);
(3)安全绳(1anyard);
(4)速差自控器(retractabletypefallarrester);
(5)自锁器(guided type fall atrester)。
- 上一篇:O2O、C2C、B2B、B2C的区别 2014/9/21
- 下一篇:【送给所有管理者】员工无能,错在领导! 2014/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