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装置常见安全隐患300项
七、生产检修
104. 在容器内进行清扫和检修时,遇到危险情况,没有紧急逃出设施或措施
105. 动火作业无监护人或监护人由新近员工担任或违章动火
106. 超负荷吊装
107. 工具或吊物未合理固定
108. 未配备或未穿戴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等)
109. 无警示标志或标志已模糊不清(如防止触电、防止坠物等)
110. 检修时踏在悬空管路或小管径塑料管道和搪玻璃管道上或使用不安全登高设施
111. 电焊机、手动电动工具等电缆破损引起漏电,零线破损或跨接
112. 盲目进入污水池、深沟、深池作业
113. 冬季管架结冰滑,无防滑措施
114. 安装公司电焊工无电焊证或检修工未经过相关培训
115. 直接站在石棉瓦、油毡等易碎材料的屋顶上作业
116. 高处作业时,未采取防范措施进行交叉作业
117. 高处作业时,电焊机的零线未接到所焊位置
118. 有异味或可能产生有毒气体的区域作业未佩带防毒面具
119. 高处补、挖墙洞时,未设安全围栏或安全网等
120. 清理出的危险物料由高层向下层散落
121. 用吊装机械载人
122. 夜间作业无足够照明
123. 遇有六级以上强风或其他恶劣天气时,仍在露天高空作业
124. 釜内作业时,釜外无两人以上监护
125. 釜内检修时,没有切断电源并挂“有人检修、禁止合闸”的牌子
126. 进罐作业前,未对釜进行有效清洗
127. 进罐作业前,未分析可燃气体浓度、氧含量、有毒气体(CO、H2S)浓度
128. 进罐作业前,未对物料管线如原料、溶剂、蒸汽、水、氮气等管线可靠隔离
129. 检修过程中,未对釜内定期取样分析
130. 釜外明显位置未挂上“罐内有人”的牌子
131. 进罐作业时,没有执行“双检制”
132. 釜内照明不符合安全电压标准,干燥情况下电压大于24V,潮湿情况下电压大于12V
133. 检修完毕,未检查、清理杂物就开机使用
134. 长时间在釜内作业未轮换
135. 检修时,釜内缺必要的通风设施
136. 在搪玻璃罐外壁表面或内壁施焊
137. 进入搪玻璃釜、槽内未铺设软垫
138. 快速升温或急速冷却搪玻璃釜
139. 使用搪玻璃罐时,罐口或人孔螺栓、卡子掉入釜内
140. 使用搪玻璃釜、不锈钢釜、碳钢釜时,酸液进入釜夹套
141. 选用材料未经温度、PH、腐蚀溶解性审核,可能存有压力的场合未经受压专项审核
142. 检修完毕,釜内、检修现场高低位等全部空间未经全面清场、复核,既开始试运行
143. 检修完毕,相关事项未做全面沟通,变更未经确认审批,相关人员未全面培训并了解就接手
144. 检修未经运行确认即投料生产
八、生产工艺
145. 存在突发反应,缺乏应对措施及培训
146. 随意改变投料量或投料配比
147. 改进工艺或新工艺,未进行安全评估
148. 工艺变更未经过严格审订、批准
149. 工艺过程在可燃气体爆炸极限内操作
150. 使用高毒物料时,采用敞口操作
151. 未编写工艺操作规程进行试生产
152. 未编写所用物料的物性资料及安全使用注意事项
153. 所用材料分解时,产生的热量未经详细核算
154. 存在粉尘爆炸的潜在危险性
155. 某种原辅料不能及时投入时,釜内物料暂存时存在危险
156. 原料或中间体在贮存中会发生自燃或聚合或分解危险
157. 工艺中各种参数(温度、压力等)接近危险界限
158. 发生异常状况时,没有将反应物迅速排放的措施
159. 没有防止急剧反应和制止急剧反应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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