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工程师考前必看:《技术实务》300个考点汇总
【建筑防火篇】(续)
1.石油化工火灾特点:
①爆炸与燃烧并存,易造成人员伤亡;
②燃烧速度快、火势发展迅猛;
③易形成立体火灾;
④火灾扑救困难。
2.消防车道与装卸栈桥的距离一般不大于80m且不小于15m。消防车道与铁路油品装卸作业区内铁路平面相交时,交叉点要在铁路机车停车限界之外,平交的角度最好为90°,困难时一般不小于45°。
3.装卸栈桥,宜设置半固定消防给水系统,供水压力一般不小于0.15MPa,消火栓间距不大于60m。
4.装卸车鹤管之间的距离,一般不小于4m。装卸车鹤管与缓冲罐之间的距离,一般不小于5m。
5.地铁车站站台和站厅乘客疏散区划为一个防火分区。当地下多线换乘车站共用一个站厅公共区时,站厅公共区的建筑面积不应超过5000㎡。地下一层侧式站台与同层的站厅公共区划为一个防火分区。(考试热度:★★★★)
6.地铁公共区采用机械排烟时,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5000㎡。设备管理区的防火分区位于建筑高度小于等于24m的建筑内时,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500㎡;位于建筑高度大于24m的建筑内时,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1500㎡。
7.地铁地下车站站厅、站台的防火分区应划分防烟分区,每个防烟分区的建筑面积不宜超过2000㎡。设备与管理用房每个防烟分区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750㎡。(考试热度:★★★★)
8.地铁地下车站站台至站厅的疏散楼梯、扶梯和疏散通道的通过能力,应保证在远期或客流控制期中超高峰小时最大客流量时,一列进站列车所载乘客及站台上的候车乘客能在6min内全部疏散至站厅公共区或其他安全区域。
9.地铁公共区单向通行人行楼梯宽度不应小于1.8m,双向通行不应小于2.4m。(考试热度:★★★★)
10.地铁公共区和站台计算长度内任一点到梯口或疏散通道口的最大疏散距离不应大于50m。
11.有人值守的车站设备、管理用房的门当位于两个安全出口之间时,其房间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距离不应大于40m,当位于袋型走道两侧或尽端时,其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距离不应大于20m
12.隧道内附属构筑物(如风机房、变压器洞室、水泵房、柴油发动机房等)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的楼板、顶板与隧道分开。
13.隧道内的水平防火分区应采用防火墙进行分隔,用于人员安全疏散的附属构筑物与隧道连通处宜设置前室或过渡通道,其开口部位应采用甲级平开防火门,用于车辆疏散的辅助通道、横向联络道与隧道连接处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卷帘进行分隔。
14.隧道行车道旁的电缆沟,其侧沿应采用不渗透液体的结构,电缆沟顶部应高于路面,且不应小于200mm。当电缆沟跨越防火分区时,应在穿越处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不燃烧材料进行防火封堵。
15.在两孔车道之间的中间管廊内设置安全通道,并沿纵向每隔250m~300m向安全通道内开设一对安全门。在圆形隧道的两孔隧道之间设置连接通道,并在通道的两端设置防火门。连接通道的间距一般宜为250m~300m,当设有其他相应的安全疏散措施时,间距可适当放大。
16.双层隧道上下层车道之间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设置疏散楼梯,火灾时通过疏散楼梯至另一层隧道,间距一般取100m左右。
17.隧道内应设置独立的消防给水系统,隧道内的消火栓用水量不应小于20L/s,洞口的消火栓用水量不应小于30L/s,消火栓给水管网应布置成环状;严寒地区隧道洞口处消火栓给水干管宜设置保温设施。如有危险品运输车辆通行的隧道,宜设置泡沫消火栓系统。
18.隧道入口处100m~150m处,应设置报警信号装置。隧道封闭长度超过1000m时,应设置消防控制中心。
19.隧道长度L小于1500m时,可设置一台火灾报警控制器;长度L大于等于1500m的隧道,可设置一台主火灾报警控制器和多台分火灾报警控制器,其间宜采用光纤通信连接。
20.采用的排烟模式通常可分为纵向(适用于单向行驶、交通量不高的隧道)、横向(半横向)及重点模式(适用于双向交通的隧道或交通量较大、阻塞发生率较高的隧道),以及由基本模式派生的各种组合模式。
21.车行隧道内一般每隔100m~150m设置手动报警按钮
22.隧道内应设置消防紧急电话,一般每100m宜设置一台。
23.高速公路隧道应设置不间断照明供电系统。长度大于1000m的其他交通隧道应设置应急照明系统。应急照明应采用双电源双回路供电方式,并保证照明中断时间不超过0.3s。
24.加油站火灾事故,按其发生的原因不同可分为作业事故(主要发生在卸油、量油、加油和清罐环节)和非作业事故(分为与油品相关的火灾和非油品火灾)两大类。
25.站内车道或停车位宽度应按车辆类型确定。CNG加气母站内单车道或单车停车位宽度,不应小于4.5m,双车道或双车停车位宽度不应小于9m;其他类型加油加气站的车道或停车位,单车道或单车停车位宽度不应小于4m,双车道或双车停车位不应小于6m。
26.站内的道路转弯半径应按行驶车型确定,且不宜小于9m。
27.站内停车位应为平坡,道路坡度不应大于8%,且宜坡向站外。
28.加油加气作业区内的停车位和道路路面不应采用沥青路面。
29.加油加气站的变配电间或室外变压器应布置在爆炸危险区域之外,且与爆炸危险区域边界线的距离不应小于3m。变配电间的起算点应为门窗等洞口。
30.加油岛、加气岛及汽车加油、加气场地宜设罩棚,罩棚应采用非燃烧材料制作,其有效高度不应小于4.5m。罩棚边缘与加油机或加气机的平面距离不宜小于2m。
31.加气站内的天然气管道和储气瓶组应设置泄压保护装置,泄压保护装置应采取防塞和防冻措施。不同压力级别系统的放散管宜分别设置。放散管管口应高出设备平台2m及以上,且应高出所在地面5m及以上。
32.液化石油气加气站采用地上储罐的,消火栓消防用水量不应小于20L/s,连续给水时间不应小于3h;采用埋地储罐的,一级站消火栓消防用水量不应小于15L/s,二、三级站消火栓消防用水量不应小于10L/s,连续给水时间不应小于1h。(考试热度:★★★)
33.加油加气站的供电负荷等级可为三级,信息系统应设不间断供电电源
34.两座相邻飞机库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3.0m。
35.飞机库的耐火等级分为一、二两级。Ⅰ类飞机库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Ⅱ、Ⅲ类飞机库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飞机库地下室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
36.汽车库室内任一点至最近人员安全出口的疏散距离不应大于45m,当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其距离不应大于60m,对于单层或设置在建筑首层的汽车库,室内任一点至室外出口的距离不应大于60m。
37.汽车库、修车库的汽车疏散出口总数不应少于2个,且应布置在不同的防火分区内。以下汽车库、修车库的汽车疏散出口可设置1个:
38.洁净厂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考试热度:★★★★)
39.洁净厂房符合下列要求时,可设置一个安全出口:
①甲、乙类生产厂房每层的总建筑面积不超过50㎡,且同一时间内的生产人员总数不超过5人;
②丙类生产区的建筑面积不超过250㎡,且同一时间内生产人数不超过20人时;
③丁类生产区的建筑面积不超过400㎡,且同一时间内生产人数不超过30人时。
40.当信息机房与其他性质的用房设置在同一幢建筑内时,宜设在多层或高层建筑内的第二、三层,并应尽量避免与商场、宾馆、餐饮娱乐等影响机房安全的场所设在同一幢建筑物内。数据中心内放置设备计算机的机房不宜超过5层。
41.电子信息系统机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当A级或B级电子信息系统机房位于其他建筑物内时,在主机房与其他部位之间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隔墙,隔墙上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42.面积大于100㎡的主机房,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并宜设于机房的两端,面积不大于100㎡的主机房,可设置1个安全出口,并可通过其他相邻房间的门进行疏散。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且应自动关闭,并应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均能从机房内开启。走廊、楼梯间应畅通并有明显的疏散指示标志。计算机房建筑的入口至主机房应设通道,通道净宽不应小于1.5m。
43.控制系统应具有三路供电,即消防电源主、备用供电和蓄电池供电,当消防水源被切断时,控制系统蓄电池可保证供电24小时。
44.重要的砖木结构和木结构的古建筑内,宜设置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寒冷地区需防冻或需防误喷的古建筑宜采用预作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缺水地区和珍宝库、藏经楼等重要场所宜采用水喷雾灭火系统、细水雾、超细水雾灭火系统;对性质重要,不宜用水扑救的古建筑,如收藏珍贵文物的古建筑,可结合实际情况设置固定、半固定干粉、气体灭火系统或悬挂式自动干粉灭火装置、二氧化碳自动灭火装置、七氟丙烷自动灭火装置。
45.古建筑内大殿,可以选用红外线光束感烟探测器、缆式线型定温探测器及火焰探测器;佛像体上和壁挂、经书、文物较密集的部位可采用缆式线型定温探测器;对于人员住房、库房等其它建筑,可采用感烟探测器和火焰探测器的组合;收藏陈列珍贵文物的古建筑,宜选择吸气式早期火灾探测器或线型光纤感温探测器。火焰图像探测器宜与图像监控系统相结合。
46.人防工程内不得使用和储存液化石油气、相对密度(与空气密度比值)大于或等于0.75的可燃气体和闪点小于60℃的液体燃料。人防工程内不得设置油浸电力变压器和其他油浸电气设备。
47.一般来说,人防工程每个防火分区的允许最大建筑面积,除另有规定者外,不应大于500㎡。(考试热度:★★★★)
48.人防工程位于防火分区分隔处安全出口的门应为甲级防火门。(考试热度:★★★)
49.人防工程中当防火分隔部位的宽度不大于30m时,防火卷帘的宽度不应大于10m;当防火分隔部位的宽度大于30m时,防火卷帘的宽度不应大于防火分隔部位宽度的1/3,且不应大于20m。防火卷帘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3.00h。
50.人防工程中当底层室内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大于10m时,应设置防烟楼梯间;当地下为两层,且地下第二层的室内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不大于10m时,应设置封闭楼梯间。
51.人防工程中不同防火分区通向下沉式广场安全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13m,广场内疏散区域的净面积不应小于169㎡。
52.人防工程中消防疏散照明灯应设置在疏散走道、楼梯间、防烟前室、公共活动场所等部位的墙面上部或顶棚下,地面的最低照度不应低于5lx。在人防工程有侧墙的疏散走道及其拐角处和交叉口处的墙面上、无侧墙的疏散走道的上方、疏散出入口和安全出口的上部应设置消防疏散标志灯。
53.沿地面设置的灯光型疏散方向标志的间距不宜大于3m,蓄光型发光标志的间距不宜大于2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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