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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新规 人情与法理的还原

来源: 2014-8-27 22:19:57      点击: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属工伤。最高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赵大光解释,下班后,等交通的高峰时段过了之后再回家,属于合理时间。下班途中需到菜市场买菜再回家属合理路线(《法制晚报》)。工伤认定,这项与上班族利益息息相关的规定,引起了公众热议。意见分为两派,一种认为新规非常人性化,充分保障了从业者权益;另一种意见认为对工伤认定范围过于宽泛。“下班回家,顺道买菜出意外算工伤”这一解释,甚至引来各种调侃,“老婆,以后买菜记得挑下班时间去噢,这样出意外了可以算工伤”“下班回家顺道去买小龙虾,手被划伤引起败血症,能算工伤么”“以后上下班途中不顺道做点什么事儿,似乎都对不起这项规定了”……

工伤新规彰显法律人性符合社会发展趋势

工伤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比如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的。工伤认定为合理解决劳资纠纷、有效维护正常的劳动秩序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以往的法律法规中,均缺乏可循细则,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规定略显模糊,如“工作原因、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外出期间”以及“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均莫衷一是,导致工伤赔偿争议纷纷。

此次最高法院发布的工伤新规,细化了工伤认定中的“工作原因、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外出期间”等问题,尤其是以列举方式着重明确了“上下班途中”工伤的四种情形,即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这为今后的审判实践指明了具体的裁判标准,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降低了司法成本,提升了维权效率,尤其界定和拓宽了“上下班途中”的概念内涵,更彰显出政府对劳动者权益保护的人性化关怀。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法学系主任姜颖认为,从现在工伤保险的整个发展趋势看,全球都在扩大工伤认定的范围,以便能够更好地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工伤新规把工伤认定具体化是好的,符合时代和社会发展潮流。

“买菜算工伤”不要被误读

新规发布后,部分网友对“合理”存在误读,“顺道买菜出意外就算工伤”,此种理解过于片面。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可认定为工伤。新规只是针对“上下班途中”作出解释,只是工伤认定能否成立的要件之一,上下班途中(包括顺道买菜),并非所有意外都算工伤,只有发生特定类型的交通事故才算工伤。新规对于“合理”的认定,更多的时候是原则性的规定,适当给予法院工伤认定自由裁量权,在实践中是必须的,不同的具体案件,要由法官在审理案件的时候,根据法律的基本原则来区别对待。至于新规定会加重企业负担的担忧,也没有太多必要。一般来说,用人企业都会为员工缴纳社会工伤保险,因此就算员工被认定为工伤,赔付的事情理论上也不会为企业增加过多负担,相反,还会督促企业为员工购买保险。

公众上下班有一个时间区域,有时候下了班以后,还要加一会儿班,或者是等交通的高峰时段过了之后再回家,这些确实是在“上下班途中”,应该属于合理时间;而上下班途中尤其是下班途中,为了生活所需,偶尔买个菜,这是很常见的,不能说因为顺道买菜就不是在上下班途中了。因此,新规对“合理时间”“合理路线”的解释,是人性的也是合乎常理的,不能断章取义,进而误读、曲解新规。

完善配套制度充分释放工伤新规的制度善意

工伤新规体现了以人为本、与时俱进的法治精神,要真正释放制度善意,让好的制度落地,还需完善一些配套制度,给制度打上“补丁”。

企业要及时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这既是对职工负责,同时也是对企业良性发展的护卫,若出现工伤事故,有第三方赔付与企业共同分担,可以降低企业压力;简化复杂的工伤认定和补偿程序,缩短申请时间,让工伤保险制度更好地发挥效用;劳动、人事等相关部门,应该履行好监管职责,加大对拒不缴纳工伤保险和对拒不协助工伤认定调查核实的用人单位的行政处罚力度,确保工伤新规能切实保护职工权利;在实践中,用工单位和员工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不妨考虑把规定的上下班途中的“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提前予以适当确定,避免未来发生纠纷时产生不明确的争议,有效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要畅通工伤维权的途经,鼓励劳动者通过法律渠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热动:

@何兵:下班路上买菜出意外算工伤,这个有点不靠谱吧?

经济之声特约评论员、岳成律师事务所岳运生律师:这样一个解释已经很细化了,我们不能指望把生活中所有的方方面面都细化,不可能把所有的环节都用硬梆梆的文字规定出来,有的时候还需要我们的法官来做具体的适用性的工作。

山东万锦律师事务所张丽丽律师:新规更加细致,实现了对号入座,对于保护职工的权益来说,更加明确、具体。

@浙江海事:马上下班咯,买菜有保障啦!不过,大家下班回家还是要注意安全,不要给单位和公司添麻烦哦。

□记者张倩

来源:泰安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