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理赔完全手册,最新版!(太全了,快收藏吧)
1、《出险通知书》:保险公司提供,保户填写。车主是单位的需盖章,是个人则需签字。
2、《诊断证明》:医院提供并盖章。
3、《医药费收据》:医院提供并盖章。
4、《事故证明》:交通队或安委会提供并盖章。证明应付责任。
5、《赔款结算单》:保险公司提供。车主是单位的需盖章,是个人则需签字。
十一、丢车后您应该立刻做什么
先向公安局报案,也许他们能把车找回来;再向保险公司报案索赔,车找不回来他们会赔偿损失。
向公安局报案要在24小时内,不可抗因素(指人力不可抗拒的力量,如:丢车时没及时发现;发现丢车后由于地震等重大自然灾害或社会动乱不能及时报案等等)除外。向保险公司报案要在48小时之内,否则保险公司拒赔,不可抗因素同样除外。不能亲自前去的, 也可打电话或发传真报案,然后再补办报案手续。
十二、丢车索赔程序
(一)、报案
带保险单、行驶证、驾驶证,在保险公司理赔部填写《车辆出险登记表》、《出险通知书》、《权益转让书》,和一张盗抢险索赔所需手续清单。
(二)、等三个月
保险公司报案后,耐心等三个月。因为公安部门需三个月后才能确认车已经丢失并给开《丢失证明》,有《丢失证明》后保险公司才能赔偿。
(三)、开丢失证明
丢车满三个月后:写一份关于丢车情况的报告,并拿一份填好了的权益转让书交给丢车地的公安分局,由分局开丢车情况证明;之后,带丢车情况报告、填好的权益转让书和分局开的丢车证明去市公安局二处十队,由二处开出一份正式的丢失证明供索赔使用。
(四)、开停驶证明
带上市公安局二处出具的《丢失证明》,到公路局开一份车辆停驶证明供保险索赔时使用。
(五)、递交索赔单证
《出险通知书》、《保险单》、《行驶证》、《购车发票》、购置费缴费凭证和收据、《权益转让书》、《丢失证明》、汽车钥匙、《停驶证明》、车主证件、养路费收据、《赔款结算单》。以上单证中,如有随车丢失的需到原单位去补办。《丢失证明》和《停驶证明》必须提供,否则保险公司不予赔偿。《行驶证》、《购置费凭证》、《购车发票》、车钥匙,每一项可能会增加5%的免赔率。
(六)、领赔款
递交完索赔单证后,接到保险公司的领赔款通知,带身份证和《车辆出险登记表》领赔款。
十三、丢车索赔所需单证
1、《出险通知书》:保险公司提供,保户填写。车主是单位的需盖章,是个人需签字。
2、《保险单》:原件。
3、《行驶证》:原件。
4、《购车发票》:原件。
5、 购置费缴费凭证和收据:原件。
6、《权益转让书》:保险公司提供。车主是单位的需盖章,是个人则需签字。
7、《丢失证明》:由市公安局提供。
8、汽车钥匙:原件。
9、《停驶证明》:公路局提供。
10、车主证件:车主是单位的需营业执照;是个人需身份证。
11、养路费收据:原件。
12、《赔款结算单》:保险公司提供。车主是单位的需盖章,是个人则需签字。
其中,《丢失证明》、《停驶证明》必须提供,否则保险公司不予赔偿。《行驶证》、《购置费凭证》、《购车发票》、车钥匙,每少一项保险公司可能会增加5%的免赔率。
十四、撞人后您应该立刻做什么
立即停车,查看伤情,向交通队报案,保护出事现场等候交警处理。若对方伤势轻微,可等交通队来人后再做处理;如果对方伤势严重,则应立即送医院治疗抢救。出事后尽量不要移动现场,因为交通法规规定:擅自移动现场者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如果情况特殊必须移动时应当在现场标明车辆与行人在出事时的位置。
在交通队处理完现场,安顿好受伤人员后,再抽时间向保险公司报案,只要在事发后的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就可以。
十五、撞人索赔程序
(一)、报案
1、带保险单、行驶证、驾驶证开您的车到保险公司。
2、理赔部填写《车辆出险登记表》《出险通知书》。
(二)、交通队结案并开具事故证明
1、分清双方的责任。
2、审查对方要求赔偿的项目。
3、赔偿对方损失同时一定要索要有关单证,因为没有这些单证保险公司是不予赔付的。
医疗费 (需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药费收据)
误工费 (需有医院出具的需要休息养病的证明、对方工作单位出具的误工证明)
交通费 (需要提供车票)
残疾补助费 (需要提供残疾证明)
死亡补偿费 (需要提供死亡证明)
4、向交通队索要《事故证明》和《经济赔偿执行凭证》。
《事故证明》要求写清双方所负责任和赔偿方式。《经济赔偿执行凭证》要求写清具体赔偿项目和赔偿金额。
(三)、递交索赔单证
《出险通知书》、《诊断证明》、《医药费发票》、《误工证明》、《事故证明》、《赔偿执行凭证》、《赔款通知书》,均应交保险公司。
(四)、领赔款
递交索赔单证后,接到保险公司的领赔款通知,带身份证和《车辆出险登记表》去领赔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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