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10家企业环境违法被查处 或将“按日计罚”
六、陕西榆林凯越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环境违法问题及查处情况
环境违法问题:一是一期项目试生产未按照省环保厅批复在2015年1月底完成,目前一期项目未验收;二是2台锅炉未按要求时限建成脱硝设施;三是污染防治设施存在擅自停运问题。克劳斯硫回收系统未运行,电除尘器部分电场停运;四是烟气监测点位建设不规范。未按规定设置采样平台、监测点位,烟囱采用爬梯,不符合技术规范。
查处情况:一是由榆林市环保局责令企业于5月30日前建成投运两台锅炉脱硝设施,完成一期项目环保竣工验收。逾期脱硝设施未完工、一期项目未验收,责令停止生产;二是由省环境保护执法局对企业其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加倍征收排污费。
七、兖州煤业榆林能化有限公司环境违法问题及查处情况
环境违法问题:一是超标排放。烟气中颗粒物、氮氧化物排放浓度自2014年7月1日开始多时段超标,二氧化硫部分时段也存在超标排放现象;二是污染治理设施管理不规范。中控系统无污水处理站集水池提升泵、SBR池无液位历史运行曲线。
查处情况:由省环境保护执法局直接立案查处,按新环保法核算加收排污费。
八、紫阳明华煤矿环境违法问题及查处情况
环境违法问题:一是擅自改变开采工艺、扩大产能。2013年开始擅自将环评批复的7、8号平硐开采改为露天开采,计划达到20万吨/年开采量,未重新办理环保手续、未经环保验收非法生产;二是7、8号采区生态破坏严重。采区原为一座约150亩山地,目前山体表面覆土全部被剥离,大面积山体被开挖,山体破坏严重;三是矿区道路建筑废渣毁林严重。该企业矿部至采区约7公里,随处可见在修筑运输道路时大量石渣沿路坡面倾倒,未建设拦渣坝,致使废渣沿坡面流入沟道,导致坡面林木损毁严重;四是露天开采的大量石渣在采区乱堆乱放,无“三防”措施,对周边空气质量造成污染。
查处情况:一是责成安康市环保局责令企业停止生产,进行整改,制定生态恢复治理方案,督促企业尽快开展生态恢复工作;二是由安康市落实问责机制,对企业矿区道路坡面、7号、8号采区所造成的生态破坏问题进行调查处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九、商洛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第三方营运商广州市环保技术设备公司商洛分公司环境违法问题及查处情况
环境违法问题:一是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生活污水处理站二氧化氯发生器、生产废水处理站芬顿系统、含氟废水处理系统砂滤池长期闲置未运行,水质在线监测设施计量装置发生故障未运行,未向环保部门报告;二是超标排污。1号排口存在废水超标问题,取样监测氨氮29.56毫克/升,超标0.97倍;三是厂外设置三个排污口,清下水排放未纳入生产废水统计量。
查处情况:由省环境保护执法局对企业违法行为立案查处。责令企业限产限排,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限期对排污口进行规范整治。
十、陕西煤化能源有限公司环境违法问题及查处情况
环境违法问题:一是未依法取得试生产批复,擅自于2014年11月开工生产;二是100万t/a煤基二甲醚项目建设主体存在重大变更,未依法取得项目环评变更批复;三是私自架设排污管道,利用雨水管网排污。企业将高效沉淀池废水用通过20公分软管抽至厂区雨水管网外排;四是部分污染防治设施未建成。丁家沟渣场正在建设,约6000-7000方气化废渣在厂区内随意堆放,未采取三防措施,事故池溢流水将部分气化废渣冲入城市污水管网;五是部分设施未按照环评设计要求运行。高浓度盐水储罐溢流口开启,将部分高浓度盐水外排后加入大量清水排入污水处理站;六是染防治设施运行不正常。污水处理站污泥压滤机、加药装置、旋流沉沙器未运行。硫回收系统超级克劳斯未投运;七是超标排污。SO2、NOx存在超标排放现象。外排废水取样监测:氨氮为237.8mg/L,超标8.5倍;八是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未进行搬迁;九是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
查处情况:一是由咸阳市环保局责令企业停产整改,拒不履行停产决定,由咸阳市环保局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二是由省环境保护执法局对企业设施运行不正常、超标排污等违法行为立案查处,责令限期改正环境违法行为。
来源:西部网-陕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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