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石家庄市政府质量奖开始申报
即日起,我市(石家庄市)开始组织申报2014年“石家庄市政府质量奖”,符合申报基本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可向市质监局报名参加。报名截止日期为4月30日。
石家庄市政府质量奖分设组织奖和个人奖。组织奖主要是面对生产制造业、建设施工及服务业单位,要求企业从事合法生产经营5年以上,积极推行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质量管理体系健全有效,工业、建设施工企业已通过管理体系认证,建立了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并有效实施;认真实施《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国家标准,企业经济社会效益突出。申报个人奖,要求从事质量工作5年以上;有较强的质量意识和创新意识,对质量振兴事业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有较高的社会知名度;具有卓有成效的质量管理理论研究、质量技术攻关成果或丰富的实践经验,为推进区域、行业、企业提高质量做出突出贡献;个人为所属单位负责人的,所属单位近3年无不良信用记录,无重大质量、安全及环境事故。
据了解,2012年石家庄市颁布实施《石家庄市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设立政府质量奖,该奖项每两年评选一次,每次获奖组织和个人各不超过5个,达不到奖励条件的奖项可空缺,具体获奖数量根据当年申报情况确定。市政府质量奖的有效期为4年,有效期满后,获奖组织和个人可再次申报。
来源:石家庄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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