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减排协议:政治外交意义更大
中美联合气候变化声明,其政治、外交上的意义或大于实际能减排的效果。
中美周三发布的联合气候变化声明,其政治、外交上的意义或大于实际能减排的效果。
昨日,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同美国总统奥巴马宣布了两国各自2020年后应对气候变化行动,核心内容是:
中国计划2030年左右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且将努力早日达峰,并计划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20%左右;美国计划于2025年实现在2005年基础上减排26%-28%的全经济范围减排目标并将努力减排28%。
但奥巴马几年前就已经承诺到2020年将碳排放量减少17%,该计划能否达成尚不知晓的情况下,新的提议能否在共和党控制的国会获得通过要打一个大大的问号。同时,中国仍缺乏任何绝对的减排目标。
联合声明中美国提出的减排时间框架、减排量等内容基本上与今年6月美国环境保护署(EPA)出台的“清洁能源计划”相同。该计划要求2030年之前削减30%的碳排放(相对于2005年的水平),在国内引起了较大的批评声。
值得注意的是,自从奥巴马首次当选以来,共和党一直都在抵制他的立法议程,自上周共和党赢得参议院控制权后,美国参众两院全部被共和党控制。共和党籍的两院领导人已经明确表态将抵制减排协议。所以奥巴马想要真的将减排一事落实到立法层面可能性比较小。
而中国方面并未宣布任何减排目标的数字,只是计划在2030年停止碳排放增长,并未指明届时中国的排放会到达何种高度。声明中还提到要提高非化石能源的消费比例。
实际上在此之前,中国已经做出了提高清洁能源使用比例的长期计划,政府讨论的目标是在2025~2030年间达到碳排放量峰值,而本次联合声明的2030年时点显然是相对更容易完成那个选项。
并且联合声明中使用的措辞也是比较谨慎,在中文版中使用了“计划”、在英文版中使用了“ intends”和“intention”,这或意味着该声明并不是在创造任何新的义务性目标。
此外,路透社分析师John Kemp指出在联合声明的开头便提到的“体现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和各自能力原则,考虑到各国不同国情。”这句话十分关键,因为这个合约并不具备法律效力,一旦触及到国家核心利益便可能用这句话作为理由搪塞过去。
中国作为一个高速发展的国家,想要完成提高非化石能源比重至20%这个目标的难度也比较大。中国发改委气候战略中心主任李俊峰表示,作为发达国家同时也是推进绿色能源比较激进的欧盟,在不久前通过的《2030年气候与能源政策框架》中,提出非化石能源占比也不过才27%,而中国作为碳排放大国,用15年的时间提升十个百分点,难度非常大。
所以有市场人士指出,在明年巴黎即将举行多边气候峰会之前,该协议的最大意义并不是真的减排多少二氧化碳,而是在于鼓励全球国家在气候谈判的问题上向前迈进一步。
中美两国的排放量加到一起几乎相当于世界其余国家的总和。这两个国家之间达不成协议,已导致达成全球气候协议的努力屡屡受阻,
三年前,近200个国家的领导人同意在明年底的巴黎会谈上敲定一项协议,以取代全球在减排方面唯一有法律约束力的条约——1997年的《京都议定书》。
不过各国至今还在为此事争论不休。迄今,只有欧盟公布了它将在巴黎为自己设定的目标。上月,欧盟同意到2023年,其总排放量较1990年降低至少40%。
也许,本次联合声明最有效的作用就是声明中写到的那样:“中美两国希望,现在宣布上述目标能够为全球气候谈判注入动力,并带动其他国家也一道尽快并最好是2015年第一季度提出有力度的行动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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