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开展烟花爆竹企业执行《安全与质量》情况专项大检查
市安办根据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的安排部署,积极组织开展我市烟花爆竹企业执行《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10631-2013,以下简称《安全与质量》)情况专项大检查。
从5月初开始,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攀枝花质监局组成联合检查组,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四不两直”方式,对我市4家烟花爆竹企业进行了暗查暗访。
从检查情况来看,4家企业执行《安全与质量》情况总体较好,能够按照《四川省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厅际联席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纪要》规定的时间节点开展烟花爆竹流向信息系统管理工作、出厂产品均粘贴产品标识码;仓库消防、防雷、标线、温湿测量等设施比较完善;生产厂区人员、药量、生产范围均在核定范围内,未发现“三超一改”行为。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和隐患,如产品录入不及时、不全面;仓库货物堆放超高、无防静电设施;领导带班记录不规范等。检查组已责成当地安监部门对存在问题的企业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企业立即整改,并在整改期间,加强日常安全管理,尤其注意高温、汛期安全管理,确保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从5月初开始,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攀枝花质监局组成联合检查组,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四不两直”方式,对我市4家烟花爆竹企业进行了暗查暗访。
从检查情况来看,4家企业执行《安全与质量》情况总体较好,能够按照《四川省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厅际联席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纪要》规定的时间节点开展烟花爆竹流向信息系统管理工作、出厂产品均粘贴产品标识码;仓库消防、防雷、标线、温湿测量等设施比较完善;生产厂区人员、药量、生产范围均在核定范围内,未发现“三超一改”行为。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和隐患,如产品录入不及时、不全面;仓库货物堆放超高、无防静电设施;领导带班记录不规范等。检查组已责成当地安监部门对存在问题的企业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企业立即整改,并在整改期间,加强日常安全管理,尤其注意高温、汛期安全管理,确保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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