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高危企业参保 可获基金资助
南都讯 记者王道斌 实习生 高琪佩 在工伤保险高发的高危企业工作或本身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本市工伤保险在岗职工,进行工伤预防性职业健康检查,可获工伤保险基金资助。
南都记者昨日从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该局昨日会同安监局下发《关于开展广州市工伤预防性职业健康检查与检测工作的通知》,参保企业在进行工伤预防性检查、检测含员工健康检查时,可享受工伤保险基金资助。
据悉,此次检查与检测的对象为参加本市工伤保险、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生产性企业(以下简称高危企业)和高危企业中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本市工伤保险在岗职工(以下简称高危岗位人员)。其检查项目除对高为企业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监测外,还将确定高危企业职业病危害岗位和相应岗位人员的职业健康检查项目。
根据通知规定,凡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确认的检查与检测对象、范围、项目所需符合工伤保险规定的费用,由本市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具体办法按国家、省、市工伤保险专项经费管理规定和程序执行。
(原标题:工伤高危企业参保 可获基金资助)
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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