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卫 · 化工机械部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三、骨折急救
骨骼受到外力打击,骨质或骨小梁的连续性发生不完全断裂时,称为骨折。
受伤部位畸形、异常活动和骨擦感、骨擦音是骨折的三个专有特征。只要发现其中之一,即可认定为骨折。此外受伤处伴有剧烈的疼痛与局部压痛,肿胀及功能障碍等。
骨折急救的关键是临时固定制动。良好的制动,可以减轻伤员痛苦,防止伤情加重,保护伤口,防止感染,并便于搬动转移。
常用的骨折固定材料有木制品、塑料和金属的夹板。如果现场缺乏夹板时,可就地取材,应用木板、木棒、树枝等物代替。亦可将骨折肢体固定于躯干或健肢上作临时固定。
进行骨折固定,应遵循先止血、后包扎、再固定的原则。夹板不可直接接触皮肤,骨折突出部位要加垫。骨折固定应固定骨折的上、下两个关节,固定力求稳妥、牢固、松紧适宜。露在外面的骨端在现场不可将其退回伤口内,更不可故意摇动患肢。切记移动伤员时各部位受力要均匀,严禁抱式搬动。
四、恢复呼吸
1、通畅气道
恢复呼吸的前提是确保气道开放畅通。此时应迅速将患者口、鼻腔内的异物、痰涕、呕吐物等清除,拉直舌头,防止舌根后倾,压住咽喉后壁阻塞气道。
对于气道异物阻塞者,若神志清醒,可让其反复用力咳嗽,以排出异物。对神志不清者,还可用压腹法或拍击法清除。
此外,也可用徒手使气道开放。常用的方法有仰头抬颈法、仰头抬颏法、托颌法。
2、人工呼吸
气道通畅后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所谓人工呼吸就是采用人工操作促使触电者被动地呼吸,使之吸入氧气,排出二氧化碳。
在施行人工呼吸法之前应将伤员移至通风较好的地方,解开伤员衣领、内衣、腰带等,以减少外界对胸、腹活动的束缚。
现场急救中最常用的口对口人工呼吸法。基原理是采用口对口人工吹气操作,促使伤员肺部膨胀和收缩,以达到气体交换的目的。具体操作要领如下:
(1)用靠近头部的一只手的掌部置于伤员前额,另一只手的四个手指放在伤员额下,拇指放在其下唇的下方,轻轻用力向上提起,协助另一只手形成“仰头”与“抬颏”,使口微微张开。
(2)用按前额的一只手的拇指和食指捏住伤员二侧鼻孔,不使漏气,轻轻向下向后使头后仰。
(3)救护者作深吸气后,紧贴被救者的嘴(防止漏气)吹气,同时观察其胸部情况,以胸部略有起伏为宜。胸部起伏过大,表示吹气太多,容易把肺泡吹破;胸部无起伏,表示吹气用力过小。每次吹气时间为1-1.5秒,应当均匀、平稳,吹气太快常达不到使肺部扩张的要求。
(4)救护者吹气完毕后,应立即离开伤员的嘴,并且放开捏紧的鼻孔,让伤员自动向外呼气。
如果伤员的嘴不易掰开,可捏紧嘴,向鼻孔里吹气(即口对鼻人工呼吸)。
人工呼吸要坚持,不可轻易放弃,吹气频率以每分钟12次为宜。
若伤员口、面部严重损伤,或口腔内有毒性物质,无法采用上述方法时,则可采用摇臂压胸法做人工呼吸。
具体操作是:使伤员仰卧,肩部用柔软物稍微垫高,头部后仰。救护者跪或立于伤员头侧,拉直伤员双臂过头,使其胸廓被动扩张,吸入空气。保持此位置2-8秒,然后再屈两臂,肘部放回两侧肋部,并用力挤压约2秒,使胸腔缩小,呼出空气。重复上述动作,每分钟16-18次。
五、恢复心跳
对于脉搏消失的伤员,则应立即施行胸外心脏按压术,恢复心跳,重建血液循环。具体操作是:伤员应仰面躺平在平硬处。例如地面、地板或木板。下肢抬高30厘米左右以帮助静脉血液回流。救护者靠近伤员,手的食指和中指并拢,中指置于剑突与胸骨接合处,食指紧挨着中指置于胸骨的下端。用另一只手的掌根紧挨着食指放在胸骨上,此为胸外按压的正确部位。按压部位确定后,在整个按压过程中不得移动,然后救护者的身体略向前倾(约呈45度),使两臂刚好垂直于正确按压部位的上方。肘关节绷直不能屈,手指翘起,用掌根接触按压部位,用适当的力量将胸骨向脊柱的方向按压。按压时要平稳,有节律,每分钟80-100次。按压深度成人一般为4-5厘米。在伤员未恢复有效的自主心律前,不得中断按压。整个抢救过程要连续,更换抢救者时,动作要快,停歇时间不宜超过5秒。
通常情况下,胸外按压与口对口(鼻)人工呼吸同时进行,其节奏为:单人复苏时按压15次后吹气2次(15:2);双人复苏时按压5次后吹气1次(5:1)。每当第5次按压后应暂停1秒,进行口对口呼吸,两人应密切合作,避免在吹气时向下按压。
六、高温汽水烧、烫伤急救
火焰烧伤或高温汽、水烫伤均应保护伤口清洁,伤员的衣服鞋袜用剪刀剪开后除去,伤口用清洁布片覆盖防止污染,四肢烧伤时,先用清洁冷水冲洗,然后用消毒纱布或清洁布覆盖送医院。若为小面积烧、烫伤,可及时涂抹烧、伤膏等药物急救。
骨骼受到外力打击,骨质或骨小梁的连续性发生不完全断裂时,称为骨折。
受伤部位畸形、异常活动和骨擦感、骨擦音是骨折的三个专有特征。只要发现其中之一,即可认定为骨折。此外受伤处伴有剧烈的疼痛与局部压痛,肿胀及功能障碍等。
骨折急救的关键是临时固定制动。良好的制动,可以减轻伤员痛苦,防止伤情加重,保护伤口,防止感染,并便于搬动转移。
常用的骨折固定材料有木制品、塑料和金属的夹板。如果现场缺乏夹板时,可就地取材,应用木板、木棒、树枝等物代替。亦可将骨折肢体固定于躯干或健肢上作临时固定。
进行骨折固定,应遵循先止血、后包扎、再固定的原则。夹板不可直接接触皮肤,骨折突出部位要加垫。骨折固定应固定骨折的上、下两个关节,固定力求稳妥、牢固、松紧适宜。露在外面的骨端在现场不可将其退回伤口内,更不可故意摇动患肢。切记移动伤员时各部位受力要均匀,严禁抱式搬动。
四、恢复呼吸
1、通畅气道
恢复呼吸的前提是确保气道开放畅通。此时应迅速将患者口、鼻腔内的异物、痰涕、呕吐物等清除,拉直舌头,防止舌根后倾,压住咽喉后壁阻塞气道。
对于气道异物阻塞者,若神志清醒,可让其反复用力咳嗽,以排出异物。对神志不清者,还可用压腹法或拍击法清除。
此外,也可用徒手使气道开放。常用的方法有仰头抬颈法、仰头抬颏法、托颌法。
2、人工呼吸
气道通畅后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所谓人工呼吸就是采用人工操作促使触电者被动地呼吸,使之吸入氧气,排出二氧化碳。
在施行人工呼吸法之前应将伤员移至通风较好的地方,解开伤员衣领、内衣、腰带等,以减少外界对胸、腹活动的束缚。
现场急救中最常用的口对口人工呼吸法。基原理是采用口对口人工吹气操作,促使伤员肺部膨胀和收缩,以达到气体交换的目的。具体操作要领如下:
(1)用靠近头部的一只手的掌部置于伤员前额,另一只手的四个手指放在伤员额下,拇指放在其下唇的下方,轻轻用力向上提起,协助另一只手形成“仰头”与“抬颏”,使口微微张开。
(2)用按前额的一只手的拇指和食指捏住伤员二侧鼻孔,不使漏气,轻轻向下向后使头后仰。
(3)救护者作深吸气后,紧贴被救者的嘴(防止漏气)吹气,同时观察其胸部情况,以胸部略有起伏为宜。胸部起伏过大,表示吹气太多,容易把肺泡吹破;胸部无起伏,表示吹气用力过小。每次吹气时间为1-1.5秒,应当均匀、平稳,吹气太快常达不到使肺部扩张的要求。
(4)救护者吹气完毕后,应立即离开伤员的嘴,并且放开捏紧的鼻孔,让伤员自动向外呼气。
如果伤员的嘴不易掰开,可捏紧嘴,向鼻孔里吹气(即口对鼻人工呼吸)。
人工呼吸要坚持,不可轻易放弃,吹气频率以每分钟12次为宜。
若伤员口、面部严重损伤,或口腔内有毒性物质,无法采用上述方法时,则可采用摇臂压胸法做人工呼吸。
具体操作是:使伤员仰卧,肩部用柔软物稍微垫高,头部后仰。救护者跪或立于伤员头侧,拉直伤员双臂过头,使其胸廓被动扩张,吸入空气。保持此位置2-8秒,然后再屈两臂,肘部放回两侧肋部,并用力挤压约2秒,使胸腔缩小,呼出空气。重复上述动作,每分钟16-18次。
五、恢复心跳
对于脉搏消失的伤员,则应立即施行胸外心脏按压术,恢复心跳,重建血液循环。具体操作是:伤员应仰面躺平在平硬处。例如地面、地板或木板。下肢抬高30厘米左右以帮助静脉血液回流。救护者靠近伤员,手的食指和中指并拢,中指置于剑突与胸骨接合处,食指紧挨着中指置于胸骨的下端。用另一只手的掌根紧挨着食指放在胸骨上,此为胸外按压的正确部位。按压部位确定后,在整个按压过程中不得移动,然后救护者的身体略向前倾(约呈45度),使两臂刚好垂直于正确按压部位的上方。肘关节绷直不能屈,手指翘起,用掌根接触按压部位,用适当的力量将胸骨向脊柱的方向按压。按压时要平稳,有节律,每分钟80-100次。按压深度成人一般为4-5厘米。在伤员未恢复有效的自主心律前,不得中断按压。整个抢救过程要连续,更换抢救者时,动作要快,停歇时间不宜超过5秒。
通常情况下,胸外按压与口对口(鼻)人工呼吸同时进行,其节奏为:单人复苏时按压15次后吹气2次(15:2);双人复苏时按压5次后吹气1次(5:1)。每当第5次按压后应暂停1秒,进行口对口呼吸,两人应密切合作,避免在吹气时向下按压。
六、高温汽水烧、烫伤急救
火焰烧伤或高温汽、水烫伤均应保护伤口清洁,伤员的衣服鞋袜用剪刀剪开后除去,伤口用清洁布片覆盖防止污染,四肢烧伤时,先用清洁冷水冲洗,然后用消毒纱布或清洁布覆盖送医院。若为小面积烧、烫伤,可及时涂抹烧、伤膏等药物急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