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开餐饮店 先领排污许可证
近日出台的《中山市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2014-2017年)》提出将对全市餐饮企业发放排污许可证,意味着以后开餐饮店先要领取排污许可证。据市环境监察分局统计,去年全市涉及餐饮油烟的信访投诉共725宗,平均每天有2宗关于餐饮油烟的环境信访投诉。
市环保局介绍,城区内有固定场所的餐饮业大部分都安装了油烟净化设施,但要在全市推开,仍须制定详细计划。“下一步,将对餐饮企业发放排污许可证。”目前中山的餐饮企业在经营之前不需要办理排污许可证,但以后要开餐饮店就先要领取排污许可证。
根据《广东省排污许可证实施细则》,要取得排污许可证,需要具备多个条件,如,新建项目单位排放污染物应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有总量控制要求的,还应符合环境功能区和所在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按规定应安装自动监测设备的,已完成污染设施在线监控建设,并与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等。
另悉,中山将效仿广州,在主城区内选取2-3家规模化餐饮企业,开展在线监控安装,建立长效的监控机制,可以实时监控油烟治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转等。随后根据试点情况,决定是否全市推广。据市环境监察分局统计,2013年全市涉及餐饮油烟的信访投诉共有725宗,即平均每天就有2宗关于餐饮油烟的环境信访投诉。
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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