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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旧电池“归宿”在哪里?

来源: 2014-4-23 10:00:29      点击:

 

        “遥控车用完,收音机还能接着用。”这是某电池广告词,节能减排的理念下,电池商家绞尽脑汁琢磨着如何更环保、更低碳。一粒纽扣电池可污染60万升水,等于一个人一生的饮水量。一节电池烂在地里,能够使一平方米的土地失去利用价值,媒体对废旧电池等生活废品的报道不少,但废旧电池完成使用价值后又该何去何从?不光废旧电池,废旧荧光灯管、过期药品也存在同样的问题,它们的“归宿”又都在哪里呢?
    现状 回收工作未成长效机制

    2013年,宁夏试点将生活源危险废物分类收集、集中处置,决定在300个居民小区配置废旧电池、废旧荧光灯管、过期药品分类收集箱。其中,银川试点小区有200个。废旧电池等,正是《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内容。

    根据试点工作安排,居民家中的废旧电池等分类收集后,将转运至自治区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集中贮存。但在试点推进过程中,收集箱的管理、转运方式、临时贮存及安全处置的责任始终无法落实,加之经费无从保障,使得这一工作始终未能形成从分类收集、转运贮存到安全处置等全过程的长效保障机制。

    矛盾 我区无回收体系建设规划

2011年10月31日,国务院办公厅曾发文,要求各省区市编制实施“十二五”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建设规划,提高废旧电池、废弃节能灯、过期药品等的回收率。2012年4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又下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建立完整的先进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的通知》,该分工涉及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发改委、公安部、工商总局、供销总社等多个职能部门。

        正如自治区环保厅固体危险废物和化学品管理局负责人所说:“编制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建设规划,明确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责任,建立政府引导下的市场机制,是形成生活源危险废物分类回收和集中处置长效机制的基本保证。”

    为何生活源危险废物试点运行途中遇囧?为何日常的维护、转运、贮存、处置成本无法落实?就此,记者采访了自治区商务厅、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自治区发改委的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均称,目前我区尚无废旧电池、旧荧光灯、节能灯等废旧商品的回收体系建设规划,具体方案仍在研究中。

    症结 回收工作需多方合作

    在业内人士看来,生活源危险废物收集和安全处置工作是一项很大的系统工作。

    自治区环保厅固体危险废物和化学品管理局负责人说:“作为一项公益性事业,生活源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处置工作不是单个部门所能解决的,需要由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协力完成。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置一样,应做好规划,明确责任,建立政府引导下的市场运营机制,建立长效的回收、转运、处置机制,是做好生活源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的唯一途径。”

    本报记者 陈玲 实习生 周娅婷

 

来源:银川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