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我国环保产业发展前景与投资靓景
1.自然资源开发与保护型环保产业
自然资源开发与保护型环保产业主要包括为改善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环境不进一步恶化而进行的各种自然资源开发和保护、环境生态系统平衡恢复等活动。如植被恢复、沙漠治理、地下水资源开发与保护、物种多样化、新能源的开发等,它是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在目前世界环境保护及我国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中具有重要地位。资源是绿色国民账户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将自然资源开发与保护活动作为环保产业的重要构成部分,有利于克服目前我国将资源和环境分头管理造成环境恶化、可持续发展水平降低的严峻状况。
自然资源开发与保护型环保产业的投入主要包括在资源开发保护(如绿地建设等)和生态平衡恢复活动中投入的各种研究、生产(治理)费用(如沙漠治理)及其放弃的短期收益(如退耕还林、退耕还湖)。其产出主要是环境资源价值(如林木储量、水资源储量、物种多样化等)的增加和各种损失(如洪水、土地沙漠化等)的减少。具体可表现在采用经济与环境一体化核算制度(SEEA)时国内生产净值(EDP)的增加。
自然资源开发与保护型环保产业的投入巨大,在目前SEEA还不完善的情况下,其产出效应在国民经济统计体系中没有反映出来,但增加其产出是实现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是一种长远效益。这类产业中大部分经济活动投入巨大、见效慢、产出物的消费具有不可分割性和非排他性等“公共物品”特性,基本上不具备市场化的条件。因此,在发展战略上应采取以政府统筹规划、统一投资、统一管理为主的思路。目前,我国环境资源恶化的主要原因在于宏观管理力度不足、资金投入不够。在发展对策上,应随着我国经济实力的增强,以较快的速度加大资金投入,同时,做好规划,并加强资金使用的管理。
2.清洁生产型环保产业
清洁生产是通过资源的有效利用、稀缺资源的代用及资源的再利用,实现资源的节约和合理利用,在生产过程中,减少废弃物和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以实现废弃物和污染物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看清洁生产型环保产业,主要包括研究、开发和在生产过程中采用先进的技术和设备,减少生产过程的三废排放量、提高资源和能源的利用效率以及减少产品中有害物含量等。
早在1994年公布的《中国21世纪议程》中,我国就将开展清洁生产列入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和重大行动中,并制定了行动依据、目标和行动内容。1998年又在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鼓励企业实行清洁生产”的号召。将清洁生产作为环保产业的重要构成部分,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是实现污染治理由“末端治理”向“前端治理”转变的重要战略措施,也是加入WTO后企业提高产品国际竞争力的重要对策。
清洁生产型环保产业的投入品和产出品分散在各个产业的生产过程中,是能全部市场化的产业,各产业内部完全具有自我积累和发展的机制。目前制约我国清洁生产型环保产业发展的主要因素是市场机制。因此,整体上应采取以企业为主体的发展战略,政府通过在政策和资金上加大对清洁生产技术创新的扶持力度,推进企业研究、发展和推广清洁生产技术、设备和洁净产品。同时,在我国采取措施推进ISO14000标准的实施,培育、发展和完善环保产业市场,规范市场秩序。
3.污染源控制型环保产业
污染源控制型环保产业在现实中表现为两个大的部分,其一是各类生产型企业内部的各种污染处理工艺以及为这些企业提供废弃物和污染物处理、综合利用与回收技术和设备的生产企业;其二是各种排放集中处理、综合利用与回收企业,在性质上相对于企业生产过程的延伸。后者的投入产出是可以进行独立统计的,前者则难以划分为独立的产业部门,较难进行投入产出(特别是产出)统计。
污染源控制型环保产业的投入包括资本品、上游企业提供的各种中间品和劳动力;其产出包括为排污企业提供污染物处理服务和保护环境两个方面,这种功能的两重性为其产业化发展提供了前提。
环境经济学理论认为,随着经济体系的逐步完善,政府职能的逐步转变,污染源控制服务更多地具有公共物品的特性,其投入将更多地依赖政府财政中的公共投入。但是,污染源控制型环保产业的产出功能具有两重性;一方面,保护环境是这类产业产出的公共物品功能;另一方面,它还同时具有为排污企业提供污染物处理的功能,从后者来看,具有较完备的投入产出体系。在污染源控制职能社会化后,其服务职能具有市场化(即将污染控制作为一种服务提供给各排放企业)的基础。因此,在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可以采取不同的产业政策。由于我国目前处于经济发展的初级阶段,在以后一个较长的时期内,应采取以政府投资为引导、政策为导向、企业为主体的发展战略,依靠市场和政府的共同作用,通过各种行政和经济手段,引导社会上的科技、资金、管理等综合力量参与进来,形成“政府组织、部门牵头、企业出资”的新机制,为污染控制型环保产业提供市场化的条件,形成良性的积累和发展机制。而在经济发展的较高级阶段,由于其规模经济特征和溢出效应,在调整行政和经济政策的同时,政府通过政府控股、收购等方式,由政府控制这部分产业,将其作为基础设施进行建设和管理,由政府来提供这部分公共物品的服务。
4.污染治理型环保产业
污染治理是指当污染物已经排放到环境中并已产生外部不经济效应以后,通过采用污染治理技术减少环境中的有害物质含量,从而改善环境质量的一种方式。
污染治理型环保产业的投入包括资本品、上游企业提供的各种中间品和劳动力,其关联产业主要是资本品和中间品的生产企业。污染治理型环保产业的发展,可以为其上游企业(主要是环保机械设备制造业和化学工业)的发展提供需求。但是,由于其产出的完全公共物品特性,有些环境问题涉及到整个流域甚至是全球环境问题,而且,污染治理的投资与运作费用较之污染控制要大得多,且产出的效费比很低,完全不具备市场化的条件。
目前,由于历史欠账多和经济发展快,我国的环境形势相当严峻,污染治理复杂、任务重,加上我国环保法律法规建设和环境保护技术的落后,经济实力较弱,我国环境面临继续恶化的危险。对污染治理型环保产业,应采取以政府为主体的发展战略,加紧建立和完善环保法律法规体系,加大执法力度,实施政府直接管制措施,严厉打击和制约各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行为,同时,中央及各级地方政府应制定和执行环境规划的目标,落实规划的资金投入,并改进各种环保资金的管理办法,切实承担起治理污染、改善环境质量的责任。
由于环境保护工作的复杂性,对环保产业的发展应综合运用市场手段和政府力量,根据各类环保产业的特征分别制定发展战略和策略。目前特别要通过市场机制的建设,充分运用好各种投入少、见效快的经济手段,促进清洁生产型环保产业和污染源控制型环保产业的快速发展,减轻我国环境生态面临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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