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江苏建设2013年发展报告发布
近日,江苏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法治江苏建设2013年发展报告》,从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取得新进展、着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深化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全面营造法治文化氛围、推进法治江苏建设理论实践研究等五个方面,全面总结梳理了2013年法治江苏建设工作及取得的成效,具有蓝皮书的性质和作用。
发展报告指出,2013年,法治江苏建设按照省委、省政府深化法治江苏建设、构建全国法治建设先导区的部署要求,以法治创建、法治文化和法治惠民活动为载体,扎实有序推进各项重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全省基本形成以区域法治创建为主体、行业法治创建为支撑、基层法治创建为基础的法治创建活动考核评价体系;全省共组织实施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1729项,联动实施了8项省级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有力推动解决了一批社会关注的重点问题,人民群众法治建设满意率达到92.28%;全省实施重大事项稳评9735件,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了社会矛盾和突出问题,公众安全感达到95.54%;目前已建成的县级社会管理服务中心半数以上实现平安与法治建设职能的有机结合、相互融合,镇、村两级平安、法治工作基本做到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县级群众诉求受理平台实体化建设稳步推进,网络问政、民生热线等形式多样的沟通交流平台不断拓展;表彰了第二批全省“依法管理诚信经营先进企业”和“履行社会责任优秀企业家”,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达到4759个。
省人大常委会进一步完善地方立法工作机制,认真做好地方性法规审查审议工作,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取得新进展;省政府着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规范行政行为,深化行政改革,化解行政争议,加强监督考核;全省政法系统全面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有效提升了执法能力和司法公信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大力加强,法治教育形式不断创新,营造了法治江苏建设良好舆论氛围;全省法学理论界与实务界联手打造法治江苏“智库”平台,为法治建设提供了理论支撑。
法治江苏建设2013年发展报告
2013年,全省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深化法治江苏建设、构建全国法治建设先导区的部署要求,以法治创建、法治文化和法治惠民等活动为载体,扎实推进法治江苏建设各项重点工作,积极为推进“两个率先”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法治创建不断完善。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法治城市创建工作会议,省委书记罗志军、省长李学勇作动员部署,命名无锡、徐州、常州、扬州为全省首批法治城市创建工作先进市,表彰36名“全省法治建设先进工作者”,给65人记个人二等功。徐州、常州、扬州荣获2010-2012年全国法治城市创建先进单位,南京市江宁区等16个县(市、区)荣获2010-2012年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先进单位。积极拓展和完善法治创建体系,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江苏省法治乡镇(街道)创建考核办法》,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台了《江苏省2012-2013年法治县(市、区)创建综合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省级机关法治创建指导意见》。全省以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区域法治创建为主体,以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法治文化示范点等行业法治创建为支撑,以乡镇(街道)、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基层法治创建为基础的法治创建活动及考核评价体系基本形成。首次合并实施法治综治联合考评,改进检查考核方式,推动法治创建工作从争先创优型向绩效管理型转变。
惠民实事扎实推进。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江苏省法治为民办实事工作规则》,推动全省法治为民办实事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全年省、市、县(市、区)分层级组织实施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1729项,全省联动实施了完善基层法律服务体系、落实司法救助制度、加强法律援助窗口建设、落实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深入实施文明交通工程、广泛开展基层民主法治创建活动、深入实施基层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示范工程等8项省级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推动解决了一批社会关注的重点问题,人民群众法治建设满意率达到92.28%,比2012年提高了4.88个百分点。
依法治理持续加强。着力推进社会治理法规制度建设,在全国率先制定出台了涉及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工住房保障、社区矫正工作、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等一批地方法规规章。全面推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省委和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积极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意见》,推动各级党委、政府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出台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大事项的前置条件和必经程序,2013年全省共实施重大事项稳评9735件,稳评工作实现了对各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以及征地拆迁等11个重点领域全覆盖,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了一大批社会矛盾和突出问题,全省公众安全感达到95.54%,比2012年上升1.54个百分点。
基层基础更加扎实。加强基层综治法治服务平台整合,推动平安法治建设融合。县级层面,全省60%已建成的社会管理服务中心都实现了综治平安与法治建设两大职能的有机结合、相互融合;镇、村级层面,平安、法治工作基本做到同步部署、同步实施,人员交叉任职,工作互为支撑。拓展民意表达渠道,推进县级群众诉求受理平台实体化建设,实施网络问政、设立民生热线等,搭建了多种形式的沟通对话平台。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开展“三解三促”和大接访等活动,努力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共378个,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积案1193件。开展第九批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考核,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已达4759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成率22.49%。命名表彰了第二批全省“依法管理诚信经营先进企业”和“履行社会责任优秀企业家”。
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取得新进展
统筹安排地方立法工作。制定实施《江苏省人大常委会2013-2017年立法规划》,围绕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文化强省和科技强省建设、加强民主政治建设等五个方面,安排立法项目112件。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通过立法贯彻落实省委关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一年来,省人大制定和修改7件地方性法规,包括社区矫正工作条例、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统计条例、爱国卫生条例、水土保持条例,以及邮政条例、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批准南京、无锡、徐州、苏州四个有地方立法权的市通过的地方法规13件,对33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备案审查。
完善地方立法工作机制。坚持开门立法、广纳民意、集中民智。聘请23名具有丰富立法实践经验的老同志、法学教学科研一线的专家学者,组成新一届省人大常委会立法专家咨询组;确定25名具有法律工作背景的省人大代表,组成新一届省人大代表法制专业组。对法规草案中专业性较强、争议较大的重大问题,组织有关方面专家进行评估论证,确保法规制度设计的科学性。创新公众参与地方立法渠道,通过江苏人大网,及时发布立法动态信息,公布法规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积极拓展公众参与的广度和深度,通过“走下去”深入基层听意见、“请进来”开门立法广纳谏,丰富立法调研、听取意见的形式,为社会公众了解和直接参与地方立法探索了新途径。一年来,累计发出法规草案书面征求意见函314件,收到反馈意见和建议809条,开展省内立法调研19次,组织召开立法座谈会35次。省人大常委会组织执法检查4次,视察法治江苏建设工作5次。
加强党内法规清理审查。建立健全了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全年向中央报备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53件,各地各部门向省委报备432件。全省10个省辖市党委办公室成立了法规处,其他各市和省委有关部门都明确了相关业务处室,党内法规工作组织机构基本建立。组织开展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对列入清理范围的863件省委文件逐件进行审核,对47件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决定废止293件,宣布失效135件,继续有效435件,其中予以修改36件,标志着我省第一阶段党内法规文件清理任务顺利完成。
全面深化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
省委政法委制定出台《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实施意见》,全省层层开展案件评查、执法检查和执法质量考评,全年市、县两级政法委评查案件7704件。认真开展纠正冤假错案、清理久押不决案件、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工作,促进执法司法公信力提升。积极开展“听庭评审”、“千名代表委员评百案”“万名群众旁听评议庭审”等活动,把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命名表彰了全省第二批40个公正司法示范点,确认保留119个全省首批公正司法示范点,取消了7个示范点。稳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制度改革,开展了涉法涉诉信访专项清结行动,中央政法委在南京召开会议,总结推广江苏的经验做法。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省委政法委会同省政法各部门联合作出执法为民公开承诺。
——审判工作。全省各级法院依法加大对环境保护、危害食品安全、非法集资等刑事犯罪的打击力度。制定防范刑事冤假错案贯彻落实意见、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工作实施意见、防范和查处虚假诉讼的规定等指导意见。2860例失信被执行人信息被纳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开。深入开展党政机关执行法院生效裁判专项积案清理工作,执行标的金额到位率74.08%。稳步推进网上司法拍卖工作,省高院和13个中级法院、67个基层法院已入驻“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涉案资产拍卖全部实现零佣金。建成互联网庭审直播平台,举行庭审视频直播920场次,在互联网公布生效裁判文书125434份,同比增长115.44%。精心打造网上诉讼服务中心、网上执行指挥中心、网上办公办案系统、数字审判委员会、远程视频接访和提讯系统,省法院归档案卷全部实现数字化。
——检察工作。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建立环保联动执法机制,加大惩处和预防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的力度。出台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意见,依法打击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经济犯罪。组织开展打击“地沟油”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大查处贪污贿赂犯罪、渎职侵权犯罪以及发生在征地拆迁、惠农补贴、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领域职务犯罪和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力度,有针对性地进行预防职务犯罪专项调查,提出检察建议1133份。加强刑事审判活动监督,对量刑畸轻畸重等案件提出抗诉138件。加强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严肃查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背后的腐败问题,及时出台防范和纠正冤假错案的意见,开通官方微博“江苏检察在线”,及时传递检察资讯。
——公安工作。下发《江苏省公安机关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2013-2015年度工作规划》,组织修订《执法标准化管理手册》、执法质量考评办法及实施细则,出台了常见刑事案件取证指引、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工作规定、规范适用取保候审强制措施若干规定等一系列制度。针对在执法安全管理、接处警及受理立案、治安辅助人员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隐患,组织开展为期半年的突出执法问题专项治理,在基层执法所队开展“争创执法安全零事故、执法办案零过错、执法服务零投诉单位”活动。坚持严打犯罪,深入开展打击盗抢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打击食品安全、毒品、传销、侵犯知识产权等专项行动,加大对网络诈骗、有组织制造传播谣言、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等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深入实施交通安全生命保障、文明交通等工程,扎实推进平安畅通县市、交通安全示范和“平安走廊”创建工作,积极排查整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依法严查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下发《江苏省居住证管理办法》,全面启用全省居住证信息管理系统。深入推进警务公开,推动行政权力网上运行与政务(行政)服务中心审批和服务事项办理、部门核心业务、行政绩效管理“三个融合”,确保行政权力网上运行规范有序推进。
——司法行政工作。大力推进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公共法律服务、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法制宣传教育“四个全覆盖”工作体系建设,建立群众满意度评价机制,实现司法行政工作与群众需求的有效对接。加强专业领域调解机制建设,全年调处矛盾纠纷48万余件,其中医疗卫生、交通事故、劳资关系等专业领域纠纷14.5万件。着力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城乡全部建成“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市、县政府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整合法律咨询、法制宣传、法律服务、矛盾调处等职能,打造12348公共服务平台,推动群众法律服务需求的一站式解决。大力推进监狱工作现代化、一体化、社会化、规范化“四化”建设,出台《全省监狱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十项规定》,扎实开展“教育质量年”等专项活动,改造质量稳步提升,监所实现持续安全稳定。贯彻中央关于废止劳动教养制度的决定,顺利实现了劳动教养向强制隔离戒毒的职能转型。加强社区服刑人员监督管理、刑释解教人员衔接管理,开通“江苏司法行政在线”官方微博,发布微博1244条,有力提升新媒体时代社会沟通能力。
——反腐倡廉法治建设。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厘清职能定位,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认真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和省委《实施办法》,完善具有江苏特色的惩防体系,促进反腐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坚持以零容忍态度依法依纪严惩腐败,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着力提升反腐倡廉工作的法治化水平。加大办案力度,严格审查和处置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涉嫌违法的行为,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买官卖官、徇私枉法、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坚持依法依纪、安全文明办案,加强和改进案件监督管理和审理工作。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接收信访举报59143件(次),立案10387件,其中涉及厅级干部13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0357人,移送司法机关791人。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更加科学有效防治腐败。围绕筑牢制度笼子,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制度体系,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全面营造法治文化氛围
创新法治教育形式。省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充分发挥“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治宣讲活动在法治江苏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全年各地各部门共举行“双百”报告会93场,受众达91000人次,增强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省、市、县三级全部实行了人大任命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13个省辖市全部建立非人大任命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在全省开展“培育法治理念、提高法治水平”公务员法治理念教育培训活动,组织32万多名公务员进行为期一年的学法培训。出台《关于构建法制宣传教育全覆盖工作体系的意见》,在全省部署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推进依法治国”法制宣传主题教育活动。开展“唱响法治、畅想明天”法制歌曲唱响校园活动,在全省各大院校开展“青春飞扬、法治同行”大学生法治微创作大赛。组织全省“大走访、大送法”普法惠农活动,举办以“法在我心中,共筑中国梦”为主题的第七届“农民工学法活动周”。
深化法治文化建设。出台了《组织开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提升年”活动的意见》,加快建设知识普及、观念引领、能力培养“三位一体”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体系。以广场法治文化主题宣传教育、法治文艺演出、法治文化节等为载体的法治文化活动形成制度化、常态化。开展了第二批省级法治文化示范点考核工作,全省建有市级法治文化阵地65个,县(市、区)级489个,镇(街)级1538个,村(居)级10704个,基本实现“县市有场馆、镇街有中心、村居有站点”的工作目标,形成“覆盖城乡、便捷民众、设置合理、功能多样”的法治文化阵地布局。开展了全省第三届“万家学法”知识竞赛、“农家书屋”法治文化建设提升年活动、第21届“江苏法制好新闻”评选、法制宣传公益广告征集及第二届省级机关法治文化节等系列活动。筹建全国首家省级网络普法联盟,力求打造我省最权威的普法资源链和数据库,不断提升现代技术支撑水平。
营造法治江苏舆论氛围。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发布年度法治江苏建设发展报告,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下发了《关于深入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提升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满意度的通知》,要求加大法治江苏建设的宣传力度,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法治江苏建设的知晓率。南京市组织“中国梦、法治路、社区行”走基层活动,“零距离”服务群众;镇江、常州分别开展了“我身边的法治进步”征文和“我评我看法治常州”活动,引导群众关注法治、参与法治;泰州、扬州举办“法治知识电视竞赛”、“法治辩论赛”、“十大法治乡镇巡礼”活动,直面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无锡市实施法治宣传全覆盖工程,坚持定期召开法治无锡新闻发布会,在公交车、出租车上,在移动、联通、电信三大手机短信平台上,在银行、商场等各大营业网点连续滚动播放法治公益广告和宣传短片,营造了浓厚的社会氛围。
推进法治江苏理论实践研究
充分发挥法学会的作用。省法学会组织法学法律工作者紧紧围绕深化平安江苏、法治江苏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法学研究,积极推动研究成果转化为法治实践。省法学会招标立项法学研究课题组47个,与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合作开展年度地方立法研究课题13项,部分研究成果已纳入省人大五年立法规划。法学成果研究丰硕。全省法学会系统全年组织会员承担地市级以上单位组织的法学研究课题455个,在各类学术会议上交流论文1175篇,在公开刊物上发表法学论文1814篇,出版专著76部,被县以上党政领导批示采纳的法学研究成果181项,被省辖市以上立法、司法、执法机关采纳的法学研究成果840项。法学理论队伍建设不断加强。省法学会开展“第三届江苏省优秀青年法学家”评选活动,评选出“江苏省优秀青年法学家”10名,并从中遴选佼佼者推荐参加中国法学会主办的“第七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评选活动。积极参与省委政法委、省教育厅组织实施的法律人才互聘“双千计划”,为实施“双千计划”推荐优秀法律人才,为互聘专家学者提供研究平台。
积极打造法治江苏“智库”平台。省依法治省办、省法学会、省经信委、南师大江苏法治发展研究院以“诚信建设与法治保障”为主题成功举办“2013年法治江苏建设高层论坛”,省社科院举办了“区域法治发展和江苏法治建设先导区学术研讨会”。南京师范大学在完善江苏法治发展研究院工作机制的基础上,牵头组织我省四所综合性大学和省社科院共同创设了“区域法治发展协同创新中心”,成为探索和研究区域法治发展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崭新平台。江苏、上海、浙江、安徽三省一市法学会以“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法治保障研究”为主题成功举办第十届长三角法学论坛,全省法学研究与法治实践动态分析活动定期开展,省法学会所属16个研究会召开学术会议17场,形成了一批理论成果,相关意见建议及时转化为决策部署和政策意见。法学会系统组织会员参加省委宣传部、省哲学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主办的“江苏省社科界第七届学术大会”,有53篇论文获奖。省法学会积极组织专家学者参加中国法学会主办的各类全国性法学论坛,共有59篇论文获奖,14件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治保障事例获评优秀,省法学会荣获5项组织奖。
着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规范行政行为。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立法审查协调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政府规章草案审查活动。各级政府和部门建立健全了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运行程序,强化了重大决策的程序制约。着力规范行政执法,大力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信息化和标准化建设,建立了统一的行政执法岗位标准、行为标准和裁量标准体系,初步建立了行政执法人员执法业绩档案。积极推进柔性执法,将说理式执法贯穿于行政管理、行政执法全过程。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基层执法评议等制度在全省普遍建立并有效运行。高效、便捷、为民的政务服务网络体系覆盖市、县、镇、村各级,积极筹建省政务服务中心。
深化行政改革。稳步推进强县扩权改革、省直管县(市)体制改革试点、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新批准句容、丰县、沭阳、射阳、滨海5个县(市)在城市管理领域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全省13个市、38个县(市)在城市管理区域开展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基本实现“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县市全覆盖”的目标。南京市积极适应城市化进程的需要,扩大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启东市、海安县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向建制镇延伸。着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大幅度削减行政审批事项,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社会治理创新。省政府在前两年取消和下放422项行政审批事项的基础上,全年又分三批取消和下放省级行政审批事项154项。
化解行政争议。全省各级政府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调解、民商事仲裁等多种途径和手段,不断探索高效便捷、综合施策的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把化解各类行政争议矛盾纳入法治化轨道。充分发挥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全年省政府收到行政复议申请513件,受理193件,审结155件,为历史最高;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稳步推进,2013年试点范围扩大到4个省辖市、12个县(市、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实施常态化,全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91.12%。连续两年超过90%;以党政机关为被执行人的216件民事和行政重点案件,全部执行清结。全省13个仲裁委员会共受理案件7364件,与上年同比增长8.7%,标的额合计137.46亿元,同比增长19.8%。
加强监督考核。省政府在全国率先以政府规章形式出台了《江苏省依法行政考核办法》,并以内部考评和外部评议相结合的方式,持续对市县政府和省级机关依法行政效能实施考核。切实发挥依法行政考核考评的引导和督促作用,积极构建法治政府科学开放的考核评价机制,制定出台了《江苏省法治政府建设阶段性目标考核评价办法》,健全了考核评价工作机制,有力推动了法治政府建设。常州市等6个省辖市,昆山市等41个县(市、区)率先完成法治政府建设阶段性工作目标任务。培育确认了249个省级依法行政示范点,形成了覆盖省、市、县、乡镇各行业、部门和地区的争先创优工作格局和品牌。
来源:江苏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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