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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11.22中石化输油管道泄漏爆炸事故一周年】直面教训 奋力前行

来源: 2014-11-30 22:39:41      点击:

中石化:安全生产再学习再检查再演练

  本报讯 记者张楠 通讯员奚震报道 在首个“11·22”安全生产警示日到来之际,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石化)以“牢记历史,吸取教训,从严管理,保障安全”为主题,在全系统开展了安全生产再学习、再检查、再演练系列活动。“11·22”事故发生后,为铭记教训、警示后人,中石化将11月22日定为安全生产警示日。

  反思教训 集中再学习

  11月14日,中石化党组中心组召开学习会,重温习近平总书记考察“11·22”事故抢险工作时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要求。与会人员深刻反思事故教训,表示要牢固树立“发展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观念,依法治企,警钟长鸣,从严管理,努力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中石化董事长、党组书记傅成玉在会上强调,在安全生产上当先锋、做表率,应该成为中石化内在的、自觉的价值追求,当利润、产量、进度、成本等与安全要求发生矛盾时,都必须让位于安全。

  在安全投入上决不欠账,坚持做到:只要是安全需要的投资一分不少,凡是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事一件不做,如果以牺牲安全为代价带来的效益一分不要。要认真组织学习新《安全生产法》,积极推行依法经营、依法治企。要狠抓现场安全,加大直接作业环节安全监管力度,对违章作业引发事故的要直接开除,并追究上一级主管部门的管理责任。要强化承包商监管,严把“入厂关”,坚决杜绝违法分包。要完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建设,切实抓好责任落实,明确岗位责任,从严追责。

  各下属公司纷纷召开学习座谈会,深刻领会“发展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含义,提升思想认识。

  中石化还组织全系统干部专题学习了新《安全生产法》和《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通过考试、问答、咨询等多种形式确保学习成果。75万名员工参加了“我要安全”知识答题竞赛活动。

  隐患治理 永远在路上

  在首个安全生产警示日到来之际,中石化要求各下属公司深刻吸取“11·22”事故与本单位事故教训,开展新一轮的对照检查。

  中石化所属油气管道超过3万公里,管网结构复杂多样。“11·22”事故发生后,中石化迅速开展了油气管道隐患排查整改专项检查,发现大小隐患数千处。一位检查人员心有余悸地说:“检查中,发现了类似‘11·22’事故中的穿越暗渠的隐患60多处。如果这些隐患没有被发现和治理,后果不堪设想。”

  一年来,中石化共派驻8个巡视组,先后巡视了63家直属企事业单位,查出9类18项185个问题;在各企业推荐的基础上,组建了由各类专业人员组成的安全巡视队伍,开展安全巡视检查。各分公司也结合实际,组织开展隐患自查活动。

  为督促隐患整改,中石化党组领导挂帅,每月主持召开隐患治理专题会议。从去年底至今年10月,中石化共查处隐患5622处,投入资金39.86亿元,完成治理隐患3157处。未来3年内,中石化计划投入281.07亿元进行全面的隐患排查治理。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要求,目前,中石化集中力量开展了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攻坚战,计划3年内投入122亿元,在确保企业生产正常运营的情况下,完善运行20年以上油气管道监控系统,逐步替换更新运行30年以上的油气管道。


  演练检验 重在提素质

  目前,中石化在管道储运分公司组织了管道泄漏应急抢险专项演练。中石化还要求各下属企业根据冬季生产特点做好冬季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7月2日,中石化举行了首次原油长输管道泄漏爆炸事故应急预案桌面演练。模拟演练鲁宁输油管道邹城段原油泄漏引发爆炸事故造成人员受伤情景,总部应急指挥中心与管道储运分公司应急指挥中心通过视频系统,在室内推演完成演练。

  同时,中石化还开展了形式多样的讨论学习、培训考核活动,强化了全系统员工的红线意识。

  今年上半年,中石化举办了领导干部高级管理人员、炼化企业安全工程师岗位安全培训班,对企业领导干部和安全监管人员进行了集中培训。

  中石化一分公司利用晨会、月度HSE例会、宣传海报、QQ群聊天等多种方式,组织员工进行安全法律法规、职业卫生等知识的学习,并通过考试检验学习效果。

  除内部的安全培训外,中石化还将承包商安全素质的提升纳入重点工作。